江苏加强民营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近年来,江苏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民营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由多家小型企业共同发起的联合调委会,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二是依托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调解小组,借助现有调解力量化解企业纠纷;三是帮助职工人数和纠纷较多的企业单独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省建立民营企业人民调解组织11742个,调解员54000多名。今年以来民营企业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51883件,其中成功47556件,涉及企业人员8万多人。
(据江苏省司法厅报送材料)
(责任编辑:陈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