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构建“4+”工作模式落实法律援助法

来源:广西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6-2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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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法施行以来,贺州市积极推出法律援助“4+”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效。2022年以来,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较之去年同比增长21.3%。

“法律援助+法治宣传” 营造全民学法用法氛围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注重将法律援助的服务过程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过程,结合个案向受援人、群众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做到“援助一案,普及一法”。2022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宣传培训活动12场(次),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将求援事项化解于“萌芽状态”
 

法律工作者成功调解一起省外来贺务工人员劳资纠纷

  建立案件受理前调解工作机制,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当事人求援事项,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帮助当事人高效维权,避免损失。四川籍农民工石某在贺州某工地务工时不慎摔伤,贺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通过调解帮助受援人快速拿到工伤赔偿金10万元。2022年以来,通过调解共结案62件,有效减轻了受援人的诉累。

   “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模式满足特殊对象法律援助需求

  组织律师、法律援助服务者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其更有效在社区服刑改造。2022年以来,已为65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咨询,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2场(次),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

“法律援助+帮扶救助”模式确保重点援助对象诉求快速实现

  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

  把残疾人、“五保”老人、“三无”老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境儿童、农民工等“六类”人群列入重点援助对象,开通“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一站到底”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应助尽助”,从源头上解决贫弱群体因不懂法、不用法而产生抵触情绪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已为246名“六类”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效维护了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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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