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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指导案例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非规格木材鉴定案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6-0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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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7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非规格木材鉴定案

关键词:司法鉴定 野生植物 云南榧树  

  案情概况

  据某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介绍,2021年3月7日9时40分许,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某林木加工厂发现疑似榧木锯材1件(直径24cm、厚8cm),疑似榧木模板4块(木板1:长64cm、宽57cm、厚9cm;木板2:长61cm、宽61cm、厚7cm;木板3:长64cm、宽59cm、厚8cm;木板4:长64cm、宽46cm、厚7cm)。本案委托云南怒江绿峰林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人通过形态学和材积密度法分别进行种属和材积鉴定。形态学方法鉴定显示,该类检材心材为黄色或淡黄色,边材为黄白色,木材有光泽、纹理结构均匀细致,具有特殊的气味。通过材积密度法计算得5件木材的材积为0.1111

  参考成俊卿、杨家驹、刘鹏主编的《中国木材志》(中国林业出版社1992年版),许永椿主编的《云南树木图志》(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西南林学院和云南省林业厅主持)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999版)并结合司法鉴定人专业知识和经验积累,最终鉴定所有木材为:红豆杉科(Taxaceae)云南榧树(Torreya yunnanensis Cheng et L.K.Fu)木材。按IUCN地方濒危等级标准评价属于“濒危种(EN)”,为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是云南特有种。

  鉴定要点

  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制品事件时有发生,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制品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警示作用。在案件鉴定过程中,采用准确得当的鉴定方法可以为相关案例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本案在鉴定颜色、形状等特征时采用了形态学鉴定方法,同时查阅大量书籍、资料确定种属,通过方便、直观、科学的材积密度法计算木材材积。

  案件意义

  野生植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法释[2021]2号),自2021年3月1日起设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1999年8月4日起,红豆杉科榧属所有种被列为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云南榧树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2010年 ver3.1--濒危(EN)、《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2013年9月2日--濒危(EN)、《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植物部分)2004年--濒危(EN)。对此类案件进行鉴定,能够严厉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提高人们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

  专用名词解释

  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和发展经济具有重要作用的植物。

  材积密度法:首先在送检的非规格木材上截取规格样品(抽取30%),通过样品称重、计算材积来推算该材种的木材密度,密度公式ρ=m/v(ρ为密度单位kg/、m为质量单位kg、v为体积单位),多件样品取平均密度。同一材种统一称重并记录后,用v=m/ρ来计算该批送检非规格木材的材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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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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