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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凌云县司法局“四突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08-13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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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 艳

法治日报通讯员 劳克树 

  今年以来,广西凌云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县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结合当前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通过“四突出”举措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突出抓好“机制”的建设。完善健全村民调解机制,各村党支部成立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村民纠纷调解机制,由村支书等村干部任委员会成员,专职调解本村内的三大纠纷,农村社会治理得到进一步改善。目前,全县共设立110个行政村(社区)“村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县行政村全覆盖。建立了联系人机制,明确村支书或主任作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联系人,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都有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联系人。充分发挥司法指导作用,指导全县100个行政村(社区)都制订了本村《村民村约》,并做到制度上墙,村民行为有章可循,为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优良环境。

  突出抓好“氛围”的营造。结合乡村群众的生活特点,灵活宣传模式,以春节等农村人口聚集的节日为契机,在发传单、拉横幅等传统宣传渠道基础上,采用入户面对面、发放普法袋子等方式,吸引群众学法懂法。今年以来,在乡村法治宣传方面共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进村级小学开展法制进校园28次,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与自治区司法厅、百色市司法局在伶站瑶族乡伶兴村联合开展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件。同时,注重普法宣传互动性,以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方式,吸引群众参与法律知识竞答,得到村民踊跃参与。

  突出抓好“法援”的提升。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方式,加强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深入实施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全县110个行政村(社区)实现“法律援助联络员”100%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提供法律援助案件5件,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满足了村(社区)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乡村和谐稳定。

  突出抓好“稳定”的把控。充分吸收“枫桥经验”等丰富经验,定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实现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确保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数量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纠纷360起,受理、调处360起,成功调处352起,调处成功率达98%。开展村级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培训,提高乡村法治队伍力量。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会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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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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