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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对司法鉴定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0-1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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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济南市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司法鉴定服务水平,济南市司法局联合市司法鉴定协会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了监管精准度,提升了监管效能,取得了较好成效。

  开展综合评定。2020年7月出台《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综合评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评定内容分常规性指标和鼓励性指标两部分,其中常规性指标量化分值80分,鼓励性指标20分,指标涵盖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全方位和各方面。每年2月对上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评定,将结果量化分值转化为相应星级实行星级评价制度,95-100分为五星级,85-94分为四星级,71-84分为三星级,60-70分为二星级,年办案量少于20件的机构最高评为三星级。综合评定实行动态调整制度,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及时对评定结果变化情况更新通报。今年2月,首次进行综合评定,全市37家机构,五星级鉴定机构8家,四星级9家,三星级8家,另有12家年办件量少于20件,评为三星级。

  实行差异化监管。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对不同星级的鉴定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度。对三星级鉴定机构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星级公布后即约谈鉴定机构负责人,针对扣分项目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年度内至少进行4次“四不两直”检查,并通过司法鉴定业务管理系统实时追踪监督;组织协会专家开展抽查比例不低于50%的案卷评查,形成问题清单,跟进式提升鉴定质量。目前已对三星级鉴定机构开展“四不两直”检查31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抽查案卷1275份。对四星级鉴定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组织管理干部、协会专家成立指导组,帮助四星级机构分析不足,制定提升方案、补齐短板;对五星级鉴定机构实行“非请不扰”管理模式,认真总结鉴定机构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适时适当在全市加以创新和推广。

  精准监管见成效。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倒逼鉴定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执业能力,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以整合促提升,以“业务增项+吸收合并”方式推动两家三星级司法鉴定机构实现资源整合,整合后的新机构司法鉴定人达到24名;办公面积达到1500平米,收案室、检查室、鉴定室、鉴材保管室、档案室等功能区配置齐全规范;设置了专门的业务投诉处理部门,加强了质控风控力量。两家机构合并半年来,案件质量和业务投诉数量明显一升一降,“1+1>2”的整合增效效应初步显现。四星级鉴定机构在指导组的帮助指导下,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改善,质量管理、风险管控不断加强,鉴定质量稳步提升,1家机构已动态调整为五星级鉴定机构;五星级鉴定机构积极参与认证认可、标准制定、理论研究,为行业树立了标杆,引领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其中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李国庆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首届“济南市十大法治人物”。济南市司法局对司法鉴定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以来,各方面收效显著。一是提高了监管效能。行政管理更加高效有序,行业管理愈发精准到位,机构业务流程标准体系建设效果明显,目前已实现标准化全覆盖,其中9家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其余通过市级达标验收,全面实现了外观标识规范化、业务工作程序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对外服务流程化,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二是优化了行业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规模、协调、规范发展的新发展理念,初步构建了大型机构完善管理模式,提升国内影响力;中小机构通过合并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小微机构找准定位,明确小而精、小而特发展方向的行业发展新格局。三是促进了行业发展。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92万件,同比增长36.85%,实现业务收费4142万元,同比增长64.96%,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各项指标省内首位度持续巩固提升。四是提高了行业美誉度。投诉案件比持续下降,受理重新鉴定数量连年增长,鉴定意见采信率逐年提高,司法鉴定职能发挥更加凸显,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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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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