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拒绝加班被辞退可索赔

北京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案例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11-30 15:14
分享到 打印

  市民刘女士问:“我因拒绝加班,遭到公司辞退,请问该如何维权?”

  北京市“12348”热线值班律师李素丽答:“加班变成常态,不符合劳动法关于标准工时制度的相关规定,就算用人单位愿意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依然可以说不。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极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员工一方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选择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等,公司还应正常支付劳动者在仲裁期间应得的工资。”

  据了解,刘女士此后申请了仲裁,经审理,仲裁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经协商,公司赔偿了刘女士仲裁争议期间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5万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整理

附件:

责任编辑: 朱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