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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多措并举 着力推动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10-1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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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党建先行 政治引领鉴定行业正确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确保司法鉴定行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一是强制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坚决扛起抓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印发《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党建工作的通知》,落实党建“三进”“四同步”要求,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党的组织有效覆盖。同时,把党建工作作为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重要考核指标,倒逼鉴定机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要求。

  二是强组织,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指导司法鉴定机构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党建工作需求的党建组织模式,按照“单独成立”“与设立主体共同成立”“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形式推动党的组织在鉴定行业落地生根。截至目前,甘肃省86家鉴定机构,已有25家鉴定机构通过单独成立或联合党支部方式成立党组织,34家鉴定机构明确了党建工作负责人,27家鉴定机构选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基本实现了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

  三是强队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司法鉴定队伍理想信念、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等教育培训,提升司法鉴定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强化鉴定机构党员队伍建设,通过成立“青年党员先锋队”、号召党员鉴定人志愿者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慈善、扶贫助农、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今年疫情以来,甘肃省司法鉴定机构捐赠物资 20余万元,开展“爱心助农、消费支农”采购活动,累计购买农产品2000余斤。

  强化监管 积极引导鉴定行业规范发展

  坚持把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一是严把准入关。对新准入的鉴定机构,严格按照司法鉴定业务登记范围,从严审核准入条件、程序,对照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条件标准开展审查,把司法鉴定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准入登记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具备资质能力水平的机构和人员坚决不予准入,把牢司法鉴定准入门槛。

  二是严守管理闸。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甘肃省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大力推动司法鉴定机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延用<甘肃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公告》,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部署开展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全面评查工作,细化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范围,防止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超范围、超出鉴定技术条件和能力鉴定。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推动建立鉴定机构诚信档案,促进鉴定机构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三是严治乱行为。针对超范围鉴定、鉴定程序不规范、乱收费等问题,近两年对涉嫌违规的5家鉴定机构9名司法鉴定人进行处理,对调查中发现的鉴定机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约谈鉴定机构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并对2021年度能力验证未通过、司法部双随机抽查、投诉案件多的鉴定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

  以民为本 全力促进鉴定行业长远发展

  突出司法鉴定公益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用真心为民解难纾困。引导鉴定机构推行“一站式”服务,转变工作理念,优化工作程序,建立委托方评价机制,提升委托人和当事人满意度。创新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延伸服务,将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经济困难群众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近年来,全省鉴定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鉴定人减免费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减免费用达30余万元。

  二是以公心履行社会责任。把公益活动纳入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加分项,鼓励引导鉴定机构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切实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聚焦“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开展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为涉法涉诉的集体和农民提供鉴定业务咨询,加大对村民人身损害纠纷等类型案件以及涉农环境资源案件进行法制宣传,为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贡献力量。

  三是献爱心传递法治温度。深化巩固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成果,引导鉴定机构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省多家鉴定机构积极提供大学生实习就业机会,资助10余名贫困山区优秀学生完成高中学业,精心组织开展义诊活动200余次,累计向社会捐款捐物达60余万元。(甘肃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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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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