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所工作》 |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收官巡礼

来源:《司法所工作》2025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5-02-0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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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为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中的职能作用,2022年3月,司法部印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全国各地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立足自身实际,有力有效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所工作长效发展。目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已进入收官阶段,全国各地涌现出很多工作新动态、新亮点、新成绩,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司法所工作》杂志策划推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收官巡礼”主题宣传,围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邀请各地交流工作成效及特色经验,展现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发展风貌风采。

山东:抓基层打基础 持续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

  坚持统筹谋划 全力推进任务目标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明确司法所职能定位,高位筹划推动司法所建设。连续5年将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山东省司法厅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部署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年”“提质增效年”“巩固深化年”三年行动,明确司法所建设目标定位和总体部署。二是细化建设标准。全面梳理全省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力量、队伍素质、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情况,明确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基础指标、高阶指标,细化“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三是加强督促指导。举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期观摩、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交流等活动,总结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原因,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司法所工作专题调研督导,摸清司法所工作现状。针对发现的业务用房紧张、门牌奖牌不规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集中推进整改提升。市、县司法局实现督导司法所全覆盖,2024年下半年为司法所办实事226件,着力推动司法所建设相关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召开全省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坚持赋能履职 着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一是深度参与依法行政,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指导各地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协助县级司法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等工作。推进司法所长列席镇(街)党政联席会议,充分发表法律意见,助力提升基层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公众法治素养。采取“菜单式”“订单式”“法治微电影”“法治动漫”等新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实现每个行政村3名“法律明白人”和1名“法治带头人”全覆盖。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指导司法所服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村规民约规范制定等工作。三是深化纠纷排查化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全省乡镇(街道)全部依托司法所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统筹协调指导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22年以来,全省司法所组织指导镇村两级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82.8万件,占全省矛盾纠纷调处总量的55.3%。四是强化特殊人群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做好教育帮扶。落实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五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共享法治建设成果。依托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一所六站点”实体平台。部署开展司法所“助千企联万村”法律服务活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深入村(社区)、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建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坚持强基导向 夯实司法行政发展根基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探索“局所联动、所呼局应”工作机制,在全省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实行领导包联、科所联建、业务联动,推动县、乡两级法治建设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力量集约利用,逐步构建以县级司法局为牵引、司法所为枢纽、各业务条线协调联动的实战格局。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数量多、分布广的优势,推动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全省两所共建率达到90%以上。二是充实人员力量,提升队伍素质。2024年,在全省部署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全省司法所队伍岗位练兵,编印《司法所工作实务手册》,组织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统一考试,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举办全省司法所长骨干示范培训班,全面提升司法所长履职能力。三是强化保障能力,建好基层阵地。建立高效资金保障体系,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设施。四是用好数字技术,提升工作效能。指导有条件的司法所设置自助服务设备和法律服务移动终端,提升司法所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一批智慧型司法所。

司法所联合派出所通过线上数字矛调平台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

 

安徽:三年三步走 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位推进 明晰司法所建设路径

  2022年,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平安办、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高位部署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全省司法所工作全面均衡高质量发展。2023年1月,省司法厅在黄山召开全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总结暨高质量发展大会,对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地采取措施,深入实施三年行动方案,芜湖市将三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集中力量破解司法所发展难题;阜阳市细化30项重点任务,全方位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加强党的建设 把握司法所政治属性

  把党的领导贯穿司法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司法所成立党支部,不具备条件的设立联合党支部,实现司法所党员干部全部参加组织生活。推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打造过硬铁军,切实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马鞍山市建立“党务+所务”工作机制,推行司法局领导班子联系司法所制度;安庆市加强基层党建联系工作,组织100余名党员下沉一线参与司法所建设、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铜陵市为每个司法所配备1名党建指导员。

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

  强化履职尽责 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推广运用“六尺巷工作法”,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每年化解矛盾纠纷5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5%。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等专项活动,集中化解了一批典型突出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安全稳定。发挥基层法治建设排头兵作用,承担基层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指导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参谋助手。全省司法所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万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7千余件。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人民调解帮助群众化纷解忧

  优化力量配备 提升司法所队伍素质

  注重采取多种方式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人员队伍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更趋合理。选取了8个地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共划转司法协理员404人,新增153人。分层分级开展理论学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研讨交流和集中轮训等,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水平显著提升。淮北市加强与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调,强力推进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合肥市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比三年行动前增加了139人,三年行动期间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300余人。

举办全省司法所业务技能竞赛

  加大保障力度 强化司法所基础建设

  全省司法所标识系统统一达标,“六室一站”设置齐全,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司法所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全省通过多种途径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改善。配备并及时更新办公通信、执法执勤等硬件软件设备。开发完成全省促进法治工作信息化平台和移动调解APP,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减负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全面提质升级

  坚持政治统领 实施司法所“党建引领”行动

  “筑体系”,构建党建全覆盖格局。推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司法所全部成立党支部,江苏全省实现党组织、组织规范设置和党员纳入有效管理“三个全覆盖”,其中设立独立党支部255个。“争先锋”,激发内生动力。开展全省司法所党支部“双争双创”活动,突出“党建争先、创模范支部,发展争先、创特色品牌”主题。“融发展”,创新“党建+X”工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司法所“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以品牌为载体有效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优化组织队伍 实施司法所“素能提升”行动

  精准化指导,确保机构独立性。协调省相关部门共同明确全省司法所牌子不变、机构不变、编制不变、职能不变、待遇不变、力量加强,推动工作力量下沉,完善专项编制管理。精细化试点,建立了实战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司法协理员队伍。专业化培育,创新拓展人才建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明确要求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拥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

  统筹资源配置 实施司法所“分类提优”行动

  按照大型所10人以上、中型所6人以上、小型所4人以上的力量配备,梯次高效推进司法所分类建设。“大型所建品牌”。建立完善大型所“2+1+N”(社区矫正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人民调解委员会+N个业务功能室)体系,发挥大型所在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上的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型所创特色、强功能”。建立完善“1+1+N”(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人民调解委员会+N个业务功能室)体系,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实绩的“特色司法所”。

梯次高效推进司法所分类建设

  聚力高效履职 实施司法所“业务提质”行动

  优化职能定位,推广“一所五站点”建设。全面推行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创新推广司法所“一所五站点”(公证业务协办点、法律援助工作点、仲裁业务联系点、立法民意征集点、行政复议咨询点)建设,实现全覆盖。标准化清单指引,增强履职系统性。创新制定《江苏省司法所工作责任指导清单》,指导司法所精准履行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转型升级。在合法性审核(查)工作方面,推动试点设立合法性审查专职岗位,探索镇(街道)司法所牵头、党政办协同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同参与的联合审查机制。

多元联动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注重系统观念 实施司法所“一体实战”行动

  一体推进局所实战化。一体推进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实战化建设,打造形成以县(市、区)司法局为龙头,司法所为枢纽,各层级各业务条线组织协调联动的基层实战格局。指导各地依托司法所推进社区矫正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服务中心一体建设。融合推进信息化与实战化。研发升级江苏“智慧司法所”平台,形成信息采集、研判、处置、反馈一体运行模式,促进基层工作减负、提质、增效。汇聚基层工作合力。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挖掘优势,推动司法所与派出所、人民法庭、检察室等加强协作共建,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

提升智慧司法所建设水平

  

四川:聚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筑牢夯实治蜀兴川法治保障基层基础

  聚焦顶层设计 把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方向

  突出谋划部署。对标司法部部署要求,出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从坚持政治建所、改革优所、业务兴所、人才强所、保障促所五个方面制定二十项工作举措,在四川全省范围部署推进专项行动。强化督促考核。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各地全面依法治市(州)、县(市、区)和全省乡村振兴工作考核,以严格考核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形成了“省厅抓部署、市局抓督促、县局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注重典型示范。建成300个基础扎实、服务规范、业绩突出、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枫桥式司法所”。

举办全省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

  聚焦机制优化 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规范化

  完善机构设置。严格落实“一乡镇(街道)一司法所”设置原则,实现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全覆盖、全省司法所全部立户列编。规范管理体制。积极协调编制部门,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建立了所长定期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机制,183个县(市、区)司法局党委建立了定期听取司法所长工作汇报机制。整合基层资源。推进司法所党组织建设全覆盖,探索在809个县域内片区建立司法所联合党支部,突出发挥700个中心镇司法所的片区辐射带动作用,在绵阳等地探索构建片区中心司法所运行模式,形成“县局统筹指导、大所示范带动、小所协调联动”的片区司法所工作格局。

  聚焦形象提升 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规范化

  推进阵地扩容。各地因地制宜将司法行政文化与本地传统特色深度融合,例如,成都东郊工业文明、宜宾大观楼历史地标等文化元素在新时代司法所集中呈现。推进数智提能。推进司法所实现“信息互通、实时传送、资源共享、便捷高效”。深化狱(所)、地协作,在全省1300余个司法所部署应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为群众探视和有关部门办案提供极大便利。

司法所打造智慧服务大厅

  聚焦法治为民 推进司法所服务管理规范化

  深化纠纷化解。加大司法所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健全完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省司法所指导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数量从2021年的21.02万件增加到2024年的24.03万件。深化精准服务。在司法所集成化设置“公证联系点、法律援助工作站、仲裁业务联系点、行政复议咨询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立法民意采集点”,为群众提供“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平安建设。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构建“社会包容、政府帮扶、部门联动、家庭接纳”的社会帮教机制;根据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工作,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化法治建设。在成都、自贡、宜宾等8个市(州)开展司法所参与基层法治建设试点,探索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设立流动调解点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贺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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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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