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
在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司法所正在经历一场从“办事窗口”到“治理枢纽”的蜕变。2024年以来,福山区司法局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牵引,坚持“党委领导、司法行政主导、多方协同”,不仅让8个司法所旧貌换新颜,更激活了基层依法治理的“一池春水”,将法治的根系深扎进社区村居,绘就了一幅共建共治共享的好“枫”景。
从“独角戏”到“大合唱”,司法所成为凝聚力引擎
基层治理并非一家之事,司法所工作不能唱“独角戏”。福山区打破部门、层级壁垒,创新构建“司法+N”联动模式,让司法所从“单打独斗”变为“攥指成拳”的协调核心,汇聚基层依法治理合力。
如何让有限的专业力量覆盖更广?福山区给出了“聚智增效”的答案。以司法所为核心,广泛吸纳316名律师、公证员、“五老”人员等社会力量,组建起一支“特邀调解员与法治宣传员”队伍。通过建立规范的补贴激励机制,这些“不在编的司法所人员”热情高涨,成为延伸法治触角的“生力军”。
“过去调解就靠所里两三个人,现在一个电话,律师、老干部都能来帮忙,力量大不一样了!”一位司法所长如是说。
福山区每季度举办的“司法所开放日”,成为连接司法所与社会的桥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走进司法所,零距离感受法治工作。这一“开门迎客”之举,不仅展示了形象,更汇集了智慧。有的代表通过提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政法单位主动对接设立禁毒、反走私宣传基地……司法所变“被动展示”为“主动凝聚”,成为基层治理资源的“汇聚点”。
融合网格,精准发力。将司法所工作深度嵌入全区970个基础网格,是福山区的又一创新。
通过对网格员进行专项法治培训,赋予其矛盾纠纷“初排、初调、初宣”职责,福山区建立起“网格发现—村级处置—司法所兜底”的漏斗式化解机制。2024年以来,网格员累计上报线索3320条,其中2815件在网格层面及时得到化解,司法所纠纷化解整体效率得到提升。
“就像多了无数双‘眼睛’和‘耳朵’,很多小矛盾还没出网格就被消化了。”一位司法所长表示,这套机制让司法所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
从“被动受理”到“主动上门”,法治温度可感可触
提升服务效能,最终要落在满足群众“硬需求”上。福山区通过“强队伍、树品牌、优服务”,让司法所成为群众想得起、信得过、靠得住的“法治管家”。
服务提质,人才是关键。积极争取支持,通过“招录、交流、培养”组合拳,人员力量得到有效补充,队伍结构更优、力量更足。在全市率先建立的司法所“直通车”机制,让基层需求直达决策层,问题“当日反馈、限时解决”;每月举办的“业务沙龙”,成为了破解共性难题的“智慧工厂”。
现在,每月15日的“基层法治服务日”,已成为福山区的法治风景线。各司法所统一行动,变“等群众上门”为“到群众身边”,通过“法治大集”“普法夜市”等形式,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服务群众逾万人次。同时,“一所一品”创建硕果累累,“法润樱乡”“福正之路”等一批接地气、有温度的司法所工作品牌深入人心,让法治润物无声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服务好不好,关键看是否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从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公证咨询,到为小微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福山区各司法所不断延伸服务链条。在一次次“送法上门”中,法律不再是枯燥的条文,而是解决了实际困难的“及时雨”,是守护平安和谐的“防护网”。“现在有事,首先就想到找司法所问问,心里踏实。”群众的朴素评价,成为对司法所工作成效的最大认可。
从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到工作体系的协同化重构,再到服务模式的效能化提升,福山区的“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走出一条系统重塑、集成创新的新路径。坚持民意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实效为标准,司法所正在成为赋能基层治理、护航一方平安的坚强基石。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 贺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