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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监狱系统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落实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1-05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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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监狱管理局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共青团省委印发《关于做好在押罪犯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的意见》,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长效机制。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惩罚改造罪犯与关注基本民生相结合,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罪犯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一是坚持高位谋划,践行改造宗旨。保障在押罪犯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正常地学习、生活,既是惩罚与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初心所在,也是民生所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把在押罪犯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工作,列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推动活动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教育改造攻心治本作用,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二是强化靶向意识,开展“六个一”活动。围绕“情暖高墙 关爱孩子”这一主题,建立一本台账,与省级民政部门建立协同核查机制,组织各监狱与属地民政部门,对上报的1141名罪犯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基本情况,建起电子台账;送上一份救助,协调省级民政部门落实每人每月救助金,直至18周岁;写一封“云中锦书”,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依托“山东监狱”微信公众号,开展“云中锦书”线上亲情交流3000余人次,探索推行“亲情云”视频会见9600余人次;组织一次亲情帮教,利用儿童节等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节日,亲情帮教1000余人次;“全覆盖”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省监狱全部与驻地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工作,重点援助与罪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相关的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监护权和抚养权保护等案件,实施法律帮扶190余人次,传递法治的温暖与力量,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三是聚力效果导向,凸显工作价值。“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监狱系统“实打实”开展关爱帮扶、“心换心”促进罪犯改造,先后帮助13名失学、辍学儿童重返校园,全省监狱有330名罪犯消除了危险因素,走上积极改造的道路。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帮扶在押罪犯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做法,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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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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