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在鲜红的党旗下——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李延军

来源:法律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1-10-1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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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军

个人简介

  198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山西省临汾监狱三监区教导员,一级警长。1998年参加工作,2003年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2010年荣获“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年荣获“山西省杰出政法干警”“山西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荣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主要事迹

  参加工作20多年来,李延军一直坚守在监区监管一线。他经历过罪犯袭击的生死考验,面临过离开还是继续坚守一线的两难选择,感受过个别教育转化成功的欣慰和喜悦,也常怀对于家庭未尽责任的愧疚与自责。从一名普通科员、监区副教导员成长为教导员,无论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李延军都坚信:把简单的小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

  20多年来,李延军转化顽危犯近30人,对罪犯家访200余人次,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量使罪犯卸下沉重的思想包袱,逐渐步入正常的改造轨道。有一次,他经过近5小时的车程颠簸,来到一名罪犯家中家访,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解决了其孩子上学、家人低保的实际困难,使该罪犯增强了改造信心。他全身心致力于解决罪犯的后顾之忧,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了所在监区的长期安全稳定。

  2009年,李延军在医院看押重症罪犯的同时,他的母亲生病住院,而李延军却选择继续坚守工作岗位。他淡淡地说,安全是对监狱警察最好的肯定,他只是做了应该做的。

  工作中,李延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对罪犯严格管理,把拒腐防变作为自己一生的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工作的基本操守,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增强规矩意识,远离“红线”“禁区”;自觉抵制诱惑,并坚决予以回绝。一次罪犯会见,罪犯的亲属找到他,希望他在考核时对该犯进行照顾并许诺给予一定的好处。李延军对该家属开展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错误并愿意与监狱共同努力,做好对该犯的教育工作。工作中和李延军打过交道的人,都有一种共同的感觉:他执法刚正不阿、无私奉献、不争名利,却又不失人情味,是值得信赖的好警察。

  在日常工作中,李延军不仅严格管理,而且不断探索个别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营造了监区良好的教育改造氛围,使所有罪犯认识到,只有遵守监规才有机会获得减刑。李延军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光荣职责,为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为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不断挥洒自己辛勤的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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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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