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在鲜红的党旗下——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王运宏

来源:法律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1-11-2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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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运宏

  

  个人简介

  1953年生,中共党员。1969年参加工作。1992年起任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司法局邸阁司法所所长。2011年2月8日,因积劳成疾病逝,时年58岁。

  2011年被河南省司法厅追记个人二等功,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同时入选《河南政法群英录》,2012年当选“2011‘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并入围“2011年度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

  主要事迹

  用生命守护群众

  2009年农历小年,王运宏准备一大早去敬老院看望老人,但同事见他咳嗽得实在太厉害,便送他去医院检查。检查后发现,他已是肺腺癌晚期。

  据开封市淮河医院医生洪岩回忆,王运宏当时已很危险,心包中有大量积液,两次抽出600多毫升。医生让他住院,他还不住地说:“请给我治好,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去处理呢。”在医院化疗期间,他一接到电话,就着急要出院。无奈之下,家人只好将他的手机没收。

  几次化疗后,王运宏回到家里输液治疗。2010年7月的一天,他接到一个群众电话后,拔下针头就走。那是一对再婚老夫妇,生活十分困难,但双方子女对老人再婚有意见,都不愿赡养老人。此时的王运宏病情已非常严重,但他依然顶着炎炎烈日劝说老人的儿女,最终他的真情打动了冷漠的儿女,使他们达成了赡养协议。

  2010年12月,医院再次对王运宏下了病危通知书,单位领导和同事前来医院看望,他还断断续续地询问,某某老人是否按时收到了赡养费,某某家的医患纠纷是否已调解。同志们含泪劝他好好休息,他说:“我还没干够呢。我们都是党员,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为群众办事。”

  用真心化解纠纷

  “让老百姓心气顺”是王运宏经常说的话。正是这种追求,使他在处理繁杂的矛盾纠纷时有一股从不放弃的干劲。挨家挨户摸排情况是18年中王运宏做得最多的工作,每遇到邻里纠纷、家庭矛盾,他都会详细地记在工作日记中。20多本工作日记成了王运宏最珍贵的遗物。

  王运宏的工作日记大多是邻里纠纷、离婚和退婚纠纷、宅基地及土地纠纷等琐事。这些事情看起来不大,但调解好了能避免矛盾和冲突升级,维护一方稳定。

  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白天黑夜,只要群众一打电话,王运宏便马上赶去。2009年冬天,某日下大雪,祁湾村的群众因为分地打起来了,他一接到电话,便立即顶风冒雪赶到现场。此时的王运宏已咳嗽得很厉害,每天都戴着口罩,但他依然连续一星期不断做群众工作,有时甚至调解到深夜,最终化解矛盾。

  提供法律援助也是王运宏的一项重要职责。2007年,仲庄村王某某在新乡卖瓜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肇事者逃逸。王运宏了解情况后,先后16次赶往新乡市帮助其家人进行诉讼,最终胜诉。在诉讼和强制执行期间,对方多次打来恐吓电话,但王运宏从不惧怕。案件结束后,王某某的家人以5000元作为感谢,被他拒绝。

  作为基层司法所所长,在调解纠纷时他常常要面对一张张怒气冲冲的面孔,处理家长里短的琐事、难事,听到最多的是骂声、哭声和埋怨声。有人说:“老王,你成天跑前跑后,修车加油费都是自己掏腰包,还常常两头受气,你图啥?”王运宏说:“啥都不图,纠纷矛盾化解了,乡亲们的心气顺了,我心里比啥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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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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