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执业活动管理办法》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23:00
分享到 打印

  近日,司法部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执业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0月5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执业活动进行规范。《办法》共12条,对报名考试、申请执业、执业范围、执业管理、组织实施等作出规定,明确考试每两年举办一次,必要时司法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期。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9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政策从试点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并授权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附件:

责任编辑: 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