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党组第一巡视组向港澳台法律培训交流中心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14 17:01:33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法制日报深圳9月13日电 记者唐荣 根据司法部党组统一部署,9月12日,司法部党组第一巡视组向部港澳台法律培训交流中心反馈巡视情况。

  巡视组指出,港澳台法律培训交流中心存在“四个意识”不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发挥职能作用不够,担当意识不强,班子成员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上固步自封,存在“天高皇帝远”的现象;在政治引领方面,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得不紧,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存在明显差距等问题。

  巡视组强调,港澳台法律培训交流中心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和区城优势,站在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高度,科学谋划各项发展事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增强研判形势、把控大局的能力;要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目标,压实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好司法部各项决策部署。

  司法部港澳台法律培训交流中心主任李志路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来源: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