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201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2-13 08:50:18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2019年纪检监察组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落实派驻机构改革措施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落地见效,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领会精神实质,强化思想武装,经常对表对标,结合派驻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对驻在部门开展主题教育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

三、强化对驻在部门党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中央关于立法、执法、法律服务、维护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检查,加大对驻在部门承担的列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重点工作和立法项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把驻在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情况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四、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解决突出问题,优化政治生态。

五、对驻在部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关于禁止收送特殊资源和特产规定情况,加强针对性监督检查,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六、继续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强化对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

七、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八、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和相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确定监察对象范围,实现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九、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细化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审查调查措施的内部审批和管理措施,规范文书格式。建立与属地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协调驻在部门抓紧建成安全规范的谈话室。  

十、对驻在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明确监察重点。对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加强调研,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提出建议。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对司法部及直属单位公共资产、资源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对司法部燕城监狱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调研。

十一、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规范谈话、函询程序,加强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对中国法学会换届后局级干部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障党员权利。

十二、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后续处理等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案件档案电子化建设。

十三、对驻在部门落实处分决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

十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认真执行“4项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修订、健全与被监督单位党组“4项协调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党组研究处分违纪党员的相关规定。

十五、坚决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查处“三种人”和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行为,要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

十六、深化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总结”,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教育实效。

十七、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防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对监狱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公共法律服务、学术研究、扶贫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

十八、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成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深化政治巡视,重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线索处置。

十九、加强纪检监察组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树牢 “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十、加强纪检监察组支部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中心、从严要求、健全制度、不断创新,强化“三会一课”等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十一、加强纪检监察组能力建设,强化自学、培训、调研和业务交流、研讨,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全面锻炼干部,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对驻在部门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的督促指导。

二十二、加强纪检监察组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和“三转”要求,认真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执行纪检监察组制定的“十六条不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 司法部官网 (责任编辑:朱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