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济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纠治“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二大队副主任科员王树彬、监察一大队副主任科员丛陆平违规接受宴请及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6日晚,王树彬、丛陆平在完成当天检查任务后,接受现场执法对象济南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邀请,乘坐本单位公车,到章丘区某饭店就餐,餐费共计698元,由王某支付。2018年6月,市环保局机关党委分别给予王树彬、丛陆平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予以退赔。
2.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南辛庄派出所副所长王盛国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10月27日,王盛国在槐荫区某酒店操办女儿结婚答谢宴,邀请本单位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共计42人参加,收受礼金18500元及礼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4月,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党委给予王盛国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礼品予以退还。
3.济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张善荣违规操办亲属丧事问题。2017年8月14日,张善荣在济阳县人民法院家属院内为其父亲操办丧事,收受本单位81名公职人员礼金共计17400元。2018年6月,济阳县纪委给予张善荣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予以退还。
4.商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晋登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2月6日,晋登顺利用分管康复科、负责采购康复器械的职务便利,收受济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所送的酒水、茶叶等礼品。2018年5月,商河县纪委给予晋登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局副局长李德胜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6月15日中午,李德胜乘坐本单位公车,到位于南部山区柳埠街道办事处的某饭店参加私人聚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6月,南部山区纪工委给予李德胜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予以退赔。(济南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