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典型案例。
1.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张勇履职不到位问题。肖家河街道办事处治安城管民兵巡逻大队搬迁至成都高新区科园一路租用办公区以来,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市政道路和人行道上圈定范围作为办公停车区,严重影响群众出行,人为造成群众“行路难”。张勇作为治安城管民兵巡逻大队副大队长,履职尽责不到位,教育管理下属队员不严格,放任队员长期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执法车辆、私家车,占道停车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张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占道设施已拆除。
2.武侯区文体旅游局旅游科科长蒋伟履职失责问题。2017年4月至9月,武侯区文体旅游局旅游科主要负责“网络理政”信访投诉工作的同志因工作需要被临时抽调到其他岗位工作后,该项工作交由科长蒋伟具体负责办理。由于蒋伟对超期信访投诉件的敏感性不强,对投诉量大的情况研判不足,导致该区文体旅游局涉及旅游方面的信访投诉件在上述时间段内超期率较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青羊区文家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主任科员梁成伟工作中存在“懒散拖”问题。2017年4月底,文家街道传达了市、区城市管理“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开展工作。梁成伟对相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按工作要求对华严社区3组的拆迁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导致该工地相关问题整改滞后,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梁成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彭州市丽春镇拆迁办主任敬永军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3月,敬永军在负责全镇农房建设审批和违法建设上报等工作中,发现丽春镇花棚社区有9户村民违规建房,未按工作职责进行管理和上报,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敬永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青城山片区国土所所长肖凯履职不力问题。肖凯自2008年4月至2015年10月担任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科科长期间,对纳入储备的土地未有效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保护管理,未正常开展巡查工作,导致多宗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制止、处理,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肖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成都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