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10-18 16:00:27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近日,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侯区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姚绍奎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6月15日,武侯区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姚绍奎带队,一行6人赴宁波市考察学习,6月17日至6月19日,经姚绍奎同意,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前往普陀山景区等地游玩。姚绍奎等人返回成都后将游玩期间产生的交通费、门票费、伙食费予以报销。2019年5月,姚绍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旅游相关费用已全部退赔。

  2.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竹伟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2018年底,新开元公司按照青白江区政府部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该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明确公司副职不专门配备公务用车,所需用车由公司行政办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竹伟在公车改革后,长期占用公务用车由自己支配使用。2019年6月,竹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邛崃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王开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王开全多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家私家车加油,油费共计5217.83元。2019年6月,王开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缴。

  4.蒲江县鹤山街道铁溪村村委会主任韩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4年8月,时任蒲江县鹤山街道铁溪村村会计韩波,在鹤山街道一农家乐为女儿操办升学宴30余桌,收受本村村民小组长9人礼金1800元;2017年5月,时任铁溪村村委会主任韩波,在鹤山街道一农家乐操办乔迁宴30余桌,收受本村部分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13人礼金3800元,两次共计56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韩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退还。

  5.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第一管理所工作人员屈显波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2019年3月4日,屈显波在对占道挖掘许可证颁发后进行管理中发现,某蛋糕店装修占道施工打围围挡广告设置不规范,在与商家沟通整改的过程中,收取商家“好处费”600元。2019年4月,屈显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商家。(成都市纪委监委)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