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4起违反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02 18:39:41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当前,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正处于关键期,为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警示教育,促进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现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呼伦镇达石莫嘎查党支部书记包晓辉违反换届选举工作规定问题。2020年12月23日,包晓辉作为新巴尔虎右旗呼伦镇达石莫嘎查党支部书记,在组织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暨党员群众推荐会议中,违规操作,其中3人(党员兼牧民代表)既填写了党员选票,又填写了牧民代表选票,导致实际参会人数与投票总数不一致,选举结果无效,造成不良影响,包晓辉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月,包晓辉受到诫勉谈话。

  2.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大西营村村民云银怀、史艳平在换届选举中拉票问题。云银怀伙同史艳平,在往届的台阁牧镇大西营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通过请客吃饭拉票等手段,使得云银怀当选村支部书记,史艳平当选村委会主任。2020年7月被举报,经查云银怀和史艳平还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9月,云银怀、史艳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涉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西喜嘎查党支部书记石光强拉票贿选问题。2018年5月,科尔沁区清河镇西喜嘎查党支部换届期间,石光强通过直接或间接以现金方式,向部分村民代表及党员共计16人进行拉票贿选,贿选金额共计1.7万元,之后当选为西喜嘎查党支部书记。2020年8月被举报,2020年12月石光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候选人资格。

  4.兴安盟突泉县杜尔基镇杜荣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庆锋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8月,王庆锋作为突泉县杜尔基镇杜荣村党支部书记,在组织杜荣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与时任选举委员会成员郭某某、徐某某及村主任候选人王某某前往外地为本村18位选民办理委托手续,且未按规定将其中5位选民(委托人)在选举前进行公示,选票被计入有效选票。此行为违反换届工作有关规定,王庆锋负直接责任,2019年4月,王庆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