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发布时间:2020-07-15 15:02:21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中国纪检监察报讯 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0日下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韩国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和受贿案的驳回重审进行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5月20日,在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和国家情报院受贿案发回重审的终审上,韩国检方要求判处朴槿惠35年有期徒刑。

  据此前报道,朴槿惠在亲信干政案二审中被判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2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亿元)。2019年8月29日,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认为,朴槿惠在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贿部分与其他犯罪嫌疑应分开审理,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另一起国家情报院贿赂案,二审中朴槿惠被判5年有期徒刑,追缴2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600万)。2019年11月28日,大法院认为,在二审中认定无罪的国库损失嫌疑和贿赂嫌疑,均应视为有罪,也将该案发回重审。

  另外,朴槿惠的涉嫌介入公推案件已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