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并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从原来的“影子银行”向“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模式转型,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专业化的理财子公司应运而生。这一新业态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监督保障资管新规落地落实,推动防范化解“影子银行”等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纪检机构的职责所在。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果。影子银行风险“燃点低”“烈度大”,如有风吹草动,就可能形成“燎原之势”,贻害无穷。要防止高风险影子银行反弹回潮,银行理财子公司纪检机构必须持续加强对政治领导责任落实的监督,督促所在单位党委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把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做到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重点督促所在机构秉承审慎、稳健经营理念,始终坚持依规依法展业底线,严密防范同业套利、资金空转、多层嵌套等风险交叉传染现象,持续收敛影子银行风险。要督促从业人员尽职尽责履行好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受托责任,打破“刚性兑付”预期。
聚焦主责主业,监督银行理财行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银行理财子公司一头连结着居民的财富管理需求,一头连结着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承担着提高我国直接融资占比的重任。银行理财子公司纪检机构必须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有效防范影子银行风险等各项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精准监督。
精准监督靶向施治,打好防范化解“影子银行”风险攻坚战。银行理财子公司纪检工作承担着党的纪律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双重职能,履行监督教育、执纪问责、违规查处、警示震慑、督促整改等具体职责,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要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先,根据员工来自各行各业、五湖四海的实际,从源头入手加强员工纪律、法律、职业操守与案例警示教育,督促全体干部员工自律自省、勤勉尽职。要牢固树立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思维,制定出台公司责任认定办法、问责办法、职业操守与行为准则、任职及业务回避办法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为干部员工履职划出底线、标注红线。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参加列席会议、开展监督谈话、异常行为排查等方式,加强对投资决策、业务审批、资金投放等关键领域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容易引发金融风险的违纪违规苗头,为资产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李永锋 作者系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12月17日理论周刊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