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说明见忠诚
发布时间:2021-02-02 22:45:54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杨海龙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审判员吕爱哲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吕爱哲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谈话函询作为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之一,既是组织给予党员干部承认错误、说明澄清的机会,也是提醒教育党员干部的重要方式。被函询人收到函件后,应当本着对党组织忠诚老实的要求,于15个工作日内如实写出说明材料,存在问题的,应当主动检讨、悔错改错。但从实践情况看,还是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愿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近期,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通报超过10起敷衍应付谈话函询的典型案例,引起广泛关注。其中,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凯,省纪委先后9次对其函询、面询或谈话。周凯抱着“过关”心态,避重就轻,欺骗组织,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除前述吕爱哲、周凯外,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杰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的细节尤为典型 。2019年5月7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就群众举报刘杰违规参股煤矿等问题向刘杰函询时,他未如实向组织说明自己于2007年9月投资入股内蒙古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50万元、2016年投资入股锡林郭勒盟西乌旗某煤炭有限公司800万元的问题。接受审查调查后,刘杰在忏悔书中写道:“一定要正确面对组织的调查,这是拯救自己的最后机会。”

  谈话函询是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如果敷衍应付、隐瞒欺骗,后果很严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关于“四种形态”规定的第一种形态中,明确了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第七十三条规定,有“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尹向阳认为,一些人不如实说明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不重视,对组织函询不以为然,认为自身存在的问题都是小问题,没有必要“上纲上线”;二是部分被函询领导干部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会受到处分,存在畏惧心理,面对组织函询自然会遮遮掩掩,不敢向组织主动坦白交代;三是存在侥幸心理,误认为组织函询也就是“一函了之”,认为只要自己不说,组织就无法掌握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再错失组织给其的改正机会。

  针对组织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的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采取有力举措进行治理。江苏省苏州市纪委监委加大对函询回复情况的抽查核实力度,对敷衍塞责、避实就虚、刻意隐瞒,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予以严肃处理。安徽省安庆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全面、分类收集被反映人的问题线索,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将被反映人的社会评价作为线索处置考量因素之一。河南省开封市纪委监委严把函询质量关,加强对被函询对象的思想教育,除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函询情况进行说明外,还结合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党员干部高度重视组织谈话函询。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