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委书记不履职尽责、监督不到位的,要坚决追究责任。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将对中央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线索管理、执纪审查、审理等环节工作进行检查抽查。”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召开2018年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期推进会议,对中央企业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进行部署。97家中央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6家国资委直管协会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要求,中央企业纪检系统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坚持惩治这一手决不放松,坚决减存量、遏增量,惩治职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行贿受贿一起查,加强监督,积极修复政治生态。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既要督促企业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特别是要督促党委健全纪检监察、巡视的组织机构;又要聚焦主业,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纪委书记不能分管法律、审计等具体业务部门。
“对纪委来说,不能手电筒只对着别人,必须扛起政治责任,否则就会成为被问责对象。要建立完善对纪委书记履责的考核评价机制。”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将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承担的责任、应该完成的任务一一量化、具体化。考核不仅反映数量,还要反映具体内容,比如制定了什么规章制度,日常监督发现了什么问题,督促党委谈了几次话、与谁谈的、谈了什么内容,受理了多少信访举报、怎么处置的、处分了多少人,队伍建设情况,等等,用工作业绩来检验和衡量。同时,考核还将把“不敢”这个指标放在重要位置,问题线索的初核、立案、处分、办理交办要结果件等情况,都是体现纪委书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的重要指标。
记者了解到,近期,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将组织中央企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对清理出的以及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将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明确时间表、进度图,加快办理力度,坚决减少存量。(记者 何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