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督查制度 以周为单位开展整改督促检查
发布时间:2018-09-03 20:53:42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反馈了对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的巡视意见后,该局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在机构改革“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尚未印发的情况下,成立临时工作组开展先期工作。随后专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相关工作。

  8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印发〈中央巡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问题疫苗案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到整改中,明确了整改目标和工作要求,详细列出巡视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该方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分解,梳理出12个主要问题、45个具体问题,仿制药安全专题报告问题单列1项,上轮巡视未完成整改的23个问题纳入一体整改,共提出181项整改措施。对主要问题,既有宏观措施,也从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对具体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着力把全面整改和具体整改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又加强综合分析,查找工作短板和漏洞,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市场监管,筑牢安全底线,构建“长久立”的机制。所有的整改措施都明确时间节点,比如,立行立改7项,于9月10日前完成的有17项,于9月底前完成9项,于12月底前完成35项,于2019年6月前完成9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74项,结合机构改革统筹推进等另有16项,按照其他规定时限进度安排推进完成的12项。

  与此同时,建立巡视整改工作督查制度,以周为单位开展督促检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把整改督查督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的,严肃处理直至问责。(俞进明)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