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对一级分行纪委书记开展履职评价
发布时间:2018-09-19 21:19:03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压实纪委监督责任,中国建设银行纪委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全行开展工作综合评价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一级分行纪委书记履职评价办法》,督促纪委书记提高责任意识,增强担当精神,当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带头人”。

  新制定的《办法》指标设置聚焦主业,将纪委书记履职评价与纪委工作紧密结合,从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情况、执纪执规问责、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设置了13个分项共计49个考核指标,紧贴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确保指标设置“接地气”,针对性强。考核突出工作实绩,坚持问题导向,每项考核指标设置基本分值,实行累计扣分制,对分行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按照存在问题的性质、情节后果逐项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办法》奖先惩后导向鲜明,在具体考核指标的基础上,还设置了专门的加减分项,对分行纪委完成中央纪委和总行纪委部署工作任务成效突出,如对金融信贷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效果明显、有效查办腐败案件的,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对担当精神不足、不敢坚持原则、监督不力、执纪问责偏轻偏软、推进“三转”和落实“两个为主”不到位的,予以专项扣分。

  《办法》将通报、公开约谈等手段充分整合,形成一整套“组合拳”,以严格的考核激励约束保证责任落实。对分行纪委书记的履职考核评价结果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考核结果报送总行党委,抄送所在单位党委书记,并通知本人,同时提交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纪委书记评先评优、绩效奖励、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分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督促纪委书记认真履行职责。(中国建设银行纪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