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查督促最高检定点帮扶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西畴县脱贫攻坚工作,9月7日至10日,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带队赶赴扶贫点,了解两地脱贫攻坚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挂职锻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1995年高检院定点帮扶云南省西畴县,2015年增加富宁县。23年来,高检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助推云南省西畴富宁两县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促进国家扶贫开发攻坚战略顺利实施。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高检院直接投入资金1368.5万元,帮助引进资金44亿多元。按照计划,西畴、富宁两县2018年将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在综合了解文山州和富宁、西畴脱贫攻坚基本情况后,苏德良就当前最高检定点帮扶工作提出要求。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腐败问题,持续震慑,让违纪分子知止收手。特别要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和跟踪问效上想实招,掌握每一笔资金的去向,强化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形成更加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信息反馈机制,确保资金和项目都能发挥效益,让老百姓受益。扶贫工作中要持续纠治“四风”,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