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对发审委委员遴选开展全过程监察监督
发布时间:2019-02-01 16:42:13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日前,证监会公示了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拟任人选,共有来自证监会派出机构、交易所、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21人入围。证监会发审委在新股发行上市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发审委委员依据证券法授权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为把好入门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紧盯新一届发审委委员遴选工作,从严从实开展监察监督。

  在此次遴选工作中,证监会突出强调委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要求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操守出具明确意见并负有连带责任。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督促证监会人事教育部牵头,会同办公厅等部门组成遴选委员会,严密流程、严格标准,组织委员候选人的推荐、面试、考察和公示等。

  据介绍,本届发审委委员的遴选坚持“逢进四必”,即档案必核,在考察时,由考察组对每名候选人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登记。纪检监察意见必听,对于证监会系统内的委员候选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听取驻会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和系统各单位纪委的意见。事项报告必核,对候选人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核查,对申报不实的取消资格。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要求,对于配偶亲属任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取消资格。严格执行股票买卖禁止性规定,要求委员在履职前主动清理本人与父母、配偶、子女所持有的股票。信访举报必核,对于遴选期间收到的信访举报,坚持必查必核,由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核查,按照从严的标准,要求核查单位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降低委员“带病上岗”的概率。(记者 田国垒 通讯员 张研)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