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改革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相继制定实施多项监督工作制度,为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增强监督效能提供保障。
以整合全行监督资源入手,出台《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与巡视巡察、党建、风险案防、审计、合规等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成员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要情况,沟通交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研判当前交行政治生态基本情况。同时,研究分析重点领域引发违纪违法行为的苗头和动向,交流成员部门加强干部员工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由此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为切实把日常监督做起来、做扎实,通过制定《驻交行纪检监察组参加交通银行会议的暂行规定》,推动监督工作前移一步。《规定》明确,驻交行纪检监察组参加的会议包括总行党委会、行办会、董事会等重要决策会议,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现场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决策环节的失察失管。同时,参加各类全行工作性会议、纪检组协管条线会议、有关行业监管、审计和考核评价等的专题会议,了解掌握全行和各条线工作动态、上级监管要求和工作落实情况,提高形势预判、发现问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参加直属机构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盯牢关键少数,研判政治生态。对以上会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严肃督促整改。
在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方面,交通银行出台《驻交行纪检监察组会议制度(试行)》,健全了组长办公会议和审查调查、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研判处置、干部管理监督等各类专题会议制度。今后,凡涉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年度工作安排、重要制度制定、案件调查审理、党纪政务处分、干部任免考核等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均须集体研究决定,从决策环节严格把好关。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坚决杜绝泄密行为,坚决防止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