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监察组深化政治监督
选取小散远单位蹲点督导
发布时间:2020-03-16 22:12:01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本报讯(记者 毛翔)一些直属单位仍然存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特别是在一些“小散远”的单位,普遍存在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足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监察组日前与总社党组召开沟通协调会,反馈了近期开展督查的有关情况。

  “供销合作社组织成分多元,人员身份多元,资产构成多元,既有机关和企业,又有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社团协会,如何有效开展监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驻总社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金英说,刚开展政治监督工作时遇到的难题确实不少,有的下属单位平时就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别说加强政治监督了。

  提升政治监督效能,从加强制度设计入手。驻总社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开展政治监督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规范和明确,并就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等8个方面重点开展监督检查进行了部署。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驻总社纪检监察组派出3个督查小组,选择总社所属11个企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进行重点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对被督查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避免检查重“痕”不重“绩”等形式主义做法。针对总社下属单位多、地域和领域分散、经济活动多等特点,驻总社纪检监察组注重选取京外“小散远”单位进行面对面、蹲点式监督检查,共发现基层单位管党治党不够严紧硬、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等问题27个,提出监督建议13条。

  针对调研中发现中农集团、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等单位存在的管党治党宽松软、基础管理薄弱等问题,驻总社纪检监察组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并上报结果,对整改不合格的,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监察建议书分送总社相关单位,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辐射效应,放大监督效能。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强化监督职责,突出政治监督作出进一步部署。李金英表示,驻总社纪检监察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派驻机构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供销合作总社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