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纪律作风监督,驻生态环境保护部纪检组近日公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
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开展7个标志性重大战役,分别是:蓝天保卫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水源地保护攻坚战。4个专项行动是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专项行动。为严明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纪律作风,生态环境部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和《生态环境部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试行)》。
两项规定明确,如发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生态环境部专项攻坚执法行动的工作人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规定情形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方面的问题,可向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和生态环境部直属机关纪委反映。举报邮箱:jb@mep.gov.cn;举报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办公室,邮编:100035。为便于反馈信息,建议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等,实行严格保密。(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