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蔡磊清)日前,中远海运集团纪检监察组对集团各单位纪委办理的违纪案件和初核问题线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此次评查坚持问题导向,以查促改、以查代训,把推动问题整改与提高执纪人员素质结合起来,促进办案质量和人员素质双提升。
集团纪检监察组根据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工作要求,从实体部分、程序部分、文书质量等维度,制定了148项评查内容。该标准在作为本次评查要求的同时,也作为今后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查办违纪案件的参考标准。
据了解,本次评查以“现场评查为主,督促自查、随机抽查为辅”的方式开展,对党的十九大以来集团境内直属单位所有立案件及部分初核件开展现场评查,受疫情影响无法派员现场评查的,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根据工作部署,评查组先后赴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对24家单位办理的立案件、初核件共241卷开展现场评查。评查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对集团直属单位纪委现场评查全覆盖,对直属单位办理的所有违纪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
现场评查将即知即改、边查边改、以查促改贯彻落实到案件质量评查全过程。累计发现问题913项,经梳理汇总,主要集中在主体身份、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量纪、处分执行、文书质量及组卷归档等7个方面24类。评查组针对问题均现场分析、当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共商整改办法,对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对案件质量影响不大且整改有困难的,要求相关单位作出说明并在今后工作中举一反三予以规范;对严重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要求坚决予以纠正。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案件办理的高质量是重要内容。”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督促和引导集团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强化标准意识,提升审查调查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