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讯(记者 侯颗 陈瑶)对新任职直属海关单位“一把手”逐个开展任前谈话;督促指导直属海关单位纪检机构健全落实监督谈话措施办法……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获悉,该组把监督谈话作为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举措,今年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组长已开展监督谈话63人次,其中与海关总署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8人次,提醒需要重点关注事项25个,提出意见建议21条。
据了解,为督促总署党委扛起管住管好“关键少数”的政治责任,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在总署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规定,上级“一把手”定期同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并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的重点内容。“今年年初,总署党委随机选取10名直属海关‘一把手’在党委扩大会上述责述廉,现场评议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等情况,有效传导了监督压力。”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立足垂直管理体制下海关系统“关键少数”点多、面广且较为分散的特点,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修订完善海关系统纪检机构廉政谈话工作办法,要求直属海关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工作谈话,督促隶属海关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与同级党委“一把手”、纪检机构其他负责人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今年1至2月,全国直属海关纪检机构负责人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委班子成员开展监督谈话68人次。
“监督谈话要谈就谈出刺痛感,确保‘见人见事见问题’。”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与分管海关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等方面工作的某位负责人谈心谈话时,向其通报了所分管领域违纪违法腐败案件,并深入剖析案发原因、作案手法、趋势特点,提醒其需要正视的问题、存在的风险、关注的岗位等,真正把问题摆在“台面”上敞开谈,不打掩护、不和稀泥。
谈话后的问题整改也是关键环节。为防止“一谈了之”等情况发生,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督促被谈话“一把手”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人、事、因、制”上,实行挂账销号。把谈话后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有关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对站位不高、方向不准、措施不实的及时提醒纠正,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予以追责问责,目前已对发现的3起整改不到位典型问题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