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压紧压实纪检机构责任
以上带下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22-10-17 19:59:00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侯颗

  近日,在海关总署一间办公室的电脑屏幕前,一条被系统标记为“红色”的某直属海关纪检机构的问题线索,引起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向高操的注意。

  向高操每天踏进办公室必做的事,就是登录“监督执纪问责业务管理信息平台”,查看直属海关纪检机构问题线索的督办状态。平台在问题线索处置环节设置了时限,借助人工智能技术,通过“红蓝黄”三色标识问题线索处置进度。“红色”代表问题线索初核时间过长,向高操和同事们就会根据系统提示,及时提醒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办结。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强调,派驻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的下一级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记者日前在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调研采访了解到,该纪检监察组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强化实战练兵、利用科技手段等方式,压紧压实直属海关纪检机构监督责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有效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管好“关键少数”、突出垂管特点,推动监督责任层层落实

  海关作为垂管单位,监督链条长、体量大、单位多。据了解,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推动总署党委在47个直属海关单位设立党委纪检组、纪委,在8个直属事业单位设立纪委和工作班子,优先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队伍。

  面对数量众多的纪检机构,科学统筹谋划,推动责任层层落实,是派驻监督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关键在于牵住责任“牛鼻子”,以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今年以来,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对17名新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结合岗位职责提出履职要求,并前往16个直属海关单位调研,组织10个海关单位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结合各单位党委纪检组组长履责情况,“面对面”评工作、点差距、敲警钟。

  “盯‘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通过集中有限的监督力量将海关纪检机构领导干部监督好,才能辐射带动对全系统纪检工作的分层治理、分级管理。”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监督责任能否层层落实,突出垂管特点、找准监督切入点同样重要。针对海关权力集中、下沉的特点,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指导海关纪检机构用好“从生态看责任”的监督方式,从专项整治、以案促改等方面找准监督切口,通过立规矩、定制度,指导海关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实践中,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联合总署党委印发关于做实以案促改推进清廉海关建设的工作办法,在6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督促直属海关党委剖析重大典型案件,从基层政治生态和腐败案件中堵塞漏洞、完善机制。连续两年开展“现场监管与外勤执法权力寻租”“海关重点项目和财物管理以权谋私”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中,推动基层纪检干部深度参与海关执法和非执法领域业务,与督察审计、巡视巡察部门、业务职能部门加强联系配合,掌握更多监督手段和工具。

  严格落实查办案件制度要求,以干代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

  在参与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近七个月的办案工作后,大连海关纪检组干部郭杰直言自己得到了一次“形神重塑”的锻炼。

  “在直属海关办案时,由于身份、手段所限,查办的案件大多仅涉及违纪问题,办案能力、经验、方式方法等存在很大短板。抽调参与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办案后,不仅开阔了眼界,提供了许多新的突破思路,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的决心和底气。”郭杰告诉记者。

  监察手段欠缺、办案力量不足是内设纪检机构面临的普遍问题。办案硬不起来,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自然大打折扣。为此,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推动以案代训、干部轮训,让海关系统纪检机构的干部在执纪执法实践中提升掌握政策策略、精准发现问题、证据收集固定的能力,自觉养成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习惯。

  据了解,该纪检监察组去年通过各种形式组织266人次参加监督执纪业务培训,统筹调配145人次参与审查调查工作,这些参与培训的干部回去之后成为各直属海关一线办案骨干,起到了很好的“传帮带”的作用。

  此外,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为主”,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督办,也是提升直属海关单位纪检机构办案质量和监督执纪能力的重要途径。

  作为垂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出台工作办法,明确海关正处级领导干部案件、正处级以下3人以上窝案串案、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等3类案件“以上为主”,要求各直属海关单位纪检机构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和审理等不同环节报纪检监察组审核,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

  “对处置不当的案件及时纠偏纠错,为全国海关纪检机构提供了‘参照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执纪精准度。”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随机抽查、专题报告、专题约谈等方式,对直属海关单位纪检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问责,督促海关纪检机构严格落实数据质量审核责任制,保障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今年以来,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审核海关纪检机构问题线索处置意见99件、立案审查30件,纠正处置不当、核查不扎实、处理畸轻畸重等问题30件。

  “一人一档”精准画像,大数据监督对执纪执法权力全链条监管

  在“监督执纪问责业务管理信息平台”上,海关系统现有1842名在职纪检干部的电子廉政档案悉数在册,覆盖履职用权、廉洁从政、道德操守等各方面情况。

  为防止“灯下黑”,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对海关系统内所有纪检干部建立“一人一档”,利用信息数据实时录入、动态更新的优势,自动为电子廉政档案抓取数据,实现对纪检干部的多角度、立体式精准画像。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推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高质量发展、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重要保障。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通过对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中心,部署建设覆盖全国47个直属海关单位、贯通纪检监察业务全流程的“监督执纪问责业务管理信息平台”,对组内和海关纪检机构信访线索的登记录入、分流转办、处置反馈等全程追踪,推动监督对象、工作机构、工作流程、业务数据全覆盖,实现对海关纪检机构执纪执法权力的全链条监管。

  近日,在该平台上,向高操发现某直属海关处分决定的条款依据适用不当,及时进行指导和提醒。去年以来,通过这一信息化平台,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纠正了39个单位在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处分处理等环节中存在的300多项问题。

  据介绍,在“查办案件以上为主”原则下,依托该平台,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录入的各环节业务信息,能够全程留痕、随时汇总、动态更新,实现了实时监控、精准监督。

  除了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外,平台对标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完整移植纪检监察业务统计指标体系,同时结合海关系统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有针对性设置了一些个性化统计指标,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细化管理,通过加强对问题线索办理结果的管理和运用,定期分析涉及不同业务领域、不同层面干部的问题线索及其处置情况,为研判政治生态、监督权力运行等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建立贯通海关系统的信息化平台,推动问题线索管理监督集约化、实时化、精细化,在加强对执纪执法权监督约束的同时,也能为加强日常监督提供科学依据、为靶向治疗提供‘导航图’,有效提升派驻监督的治理效能。”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