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信息化要资源 向大数据要效率
发布时间:2025-12-15 09:35:00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李斌

  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这也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带来新动能。纪检监察机关需树立“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的理念,不断加强大数据信息化能力建设,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必须打通数据壁垒、夯实数据底座。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赋能应用,不断丰富拓展信息化“资源库”“工具箱”,强化数据关联、碰撞比对和筛选分析,为办案增效、为监督赋能。要持续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内部有序归集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执纪、巡视巡察等业务数据,外部及时汇总组织、公安、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数据信息,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同时,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严格使用权限管控,确保数据安全可信、严格授权、有效监管,强化个人隐私保护。

  如何把海量的基础数据转化为监督效能,建模是关键。实践证明,通过大数据加强类案分析,总结提炼技战法,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能够有效提升监督质效。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风腐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监督模型的开发创建和更新迭代,开发线索智能研判、廉洁风险动态评估与预警等实用工具,推动大数据监督从“筛查预警”向“智能研判”再升级。深化对腐败新表现新动向的规律性认识,搭建针对性的数据模型,加强嵌入式监督、穿透式检视、立体式研判,助力发现背后的廉洁风险和腐败问题。

  把数智技术赋能转化为治理效能,把数据优势转化为监督优势,有力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人才是基础。要加大“大数据+纪检监察”复合型人才培育力度,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培训、战术推演、业务交流等形式,不断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大数据信息化运用能力,使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功。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白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