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山西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迈出新步伐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1-19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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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司法厅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抓业务与抓党建紧密结合,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原则,积极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司法鉴定行业的领导,确保司法鉴定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发挥政治功能

  2017年12月17日,厅党委印发《关于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在司法鉴定行业推动成立党组织,完善党组织工作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等方面作出部署。确立“以党建带所建、以党务强业务、以党风促行风”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行业基层党组织在鉴定机构和队伍建设中的政治把关作用,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党的组织全覆盖

  根据《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司法鉴定机构组织架构和党员实际情况,制定全省司法鉴定党建工作方案和工作推进台账,积极指导推动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单独成立”“与设立主体共同成立”“建立党建联系人制度”三种形式,实现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鉴定机构有3人以上党员的,单独成立或者与设立主体共同成立党支部;鉴定机构不足3名党员的,建立党建联系人制度。截止目前,全省89家司法鉴定机构,有40家成立了党组织,占比45%,其他49家正在积极推进党组织全覆盖。

  三、推行党建联系人制度,加强党建工作指导

  建立党建联系人制度,明确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党员管理干部、司法鉴定协会党员、已成立党支部的司法鉴定机构党员对接不足3名党员的鉴定机构,建立固定党建联系点,组织鉴定机构党员和非党员鉴定人、鉴定人助理及其他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宣讲党的方针政策,指导培养发展党员。坚持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厅党委委员、分管厅长坚持以上率下、示范推动,将山西光大司法鉴定所党支部作为联系点。通过到联系点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及时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时了解掌握鉴定机构党支部建设情况、党建活动情况,跟进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鉴定机构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做精做优,为山西转型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下一步,山西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创新司法鉴定党建工作指导方式方法,不断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联系制度,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推动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把好鉴定行业政治方向,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有力促进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山西“十四五”转型发展蹚新路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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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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