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陕西:以协同联动机制创新 促备案审查质效提升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5-12-22 09:59
分享到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陕西省司法厅联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创新建立备案审查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制度整合破解审查壁垒,以闭环协作提升监督质效。

  备案审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法治统一的关键制度安排。近年来,陕西始终将备案审查工作摆在法治建设突出位置,通过健全审查流程、细化标准规范、强化结果运用,在保障政令畅通、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随着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纵深推进,备案审查工作面临覆盖范围更广、审查要求更精、联动需求更强的新形势,亟需进一步整合资源、凝聚合力。为此,省司法厅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足职能协同,共同构建备案审查联动机制,既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备案审查衔接联动部署的具体实践,更是陕西在既有工作基础上升级法治监督效能的突破性举措。

  该机制以“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闭环高效”为核心,通过六大制度构建全流程协同体系,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常态化联络机制架起“沟通桥”。明确双方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为具体联络主体,针对审查中的共性问题、案例中的疑难问题,通过函件往来、专题会议、联合研判等多种形式保持实时沟通,打破信息壁垒,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协商、早解决。

  ——双重备案联动机制守好“统一关”。针对同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备案的市政府规章、法规授权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双方同步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充分交换意见,确保审查标准统一、处理意见衔接、结果高度一致。对确需纠正的文件,省司法厅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督促制定机关完成修改废止,闭环落实备案要求。

  ——审查会商机制激活“智囊库”。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发现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存在合法性争议的,及时与省司法厅沟通对接,省司法厅迅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并反馈意见;对于需移送处理的设区的市政府文件审查事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移送同时同步告知省司法厅,形成审查合力。

  ——联合审查机制啃下“硬骨头”。聚焦重大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涉及群众重大权益且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存在歧义等重点难点审查事项,双方启动联合审查程序,共同组织专家论证、开展实地调研,精准提出审查意见,督促制定机关高效完成修改完善。

  ——平台互联互通机制打通“数据链”。省司法厅严格依据《陕西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全面完成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入库工作,推动该数据库与政策文件省级公开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确保两大平台数据同步、内容一致。

  ——能力提升机制锻造“专业队”。双方在业务培训、理论研讨、专题调研等方面深化合作,培训中互邀参与,必要时联合组织开展培训;针对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共同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开展联合调研和实务研讨,合力探索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的有效路径,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省司法厅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将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把“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规定。双方将以协同联动机制为抓手,推动各项协作举措从“纸上”走向“实处”,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真正形成“1+1>2”的法治监督合力,让备案审查工作成为维护陕西法治统一的坚实屏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未来工作中,陕西将以备案审查协同联动机制为重要支撑,持续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一方面深化机制运行实效,细化各环节操作规范,让协同联动更顺畅、审查监督更精准;另一方面强化数字化、专业化赋能,依托智慧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培育,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陕西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举措落实,用严密的法治监督守护法治统一,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陕西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附件:

责任编辑: 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