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福建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
坚持“三个聚焦”做实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25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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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福建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禁毒委、教育部及省禁毒委关于做好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实施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上持续发力,聚焦目标任务、聚焦学生群体、聚焦便民服务,联合全省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举办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青少年学生抵制毒品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有力服务全省禁毒工作大局。

  一、聚焦目标任务 开展所校合作

  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把校园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把青少年学生作为禁毒宣传的主要对象,积极与全省各地大中小学共建合作,建立禁毒教育基地,搭建禁毒宣传合作平台。

  目前已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屏东中学、福州三中、厦门双十中学、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等46所学校签订了合作协议,设立禁毒宣传教学点,并加挂“禁毒教育基地”牌子。

  其中福州十六中聘请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担任兼职副校长,厦门技师学院等三所学校聘请司法戒毒所民警担任校外辅导员。

  去年来,共进校园开展预防“上头电子烟”“聪明药”“麻醉精神药品的滥用”等内容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397场次,各级媒体宣传报道443篇,受众师生达20多万人次,在广大学生中倡导“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助力“无毒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二、聚焦学生群体 开展定制服务

  为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学历层次学生群体的禁毒教育需求,有效提升禁毒教育质量,厅戒毒局与省禁毒办、福建警察学院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最新毒情形势,打造标准化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内容,组建禁毒宣传专业师资队伍。各戒毒所采用“禁毒宣传+”工作模式,结合青少年年龄、认知特点,通过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比如:南平所组建百合之声乐队、百合戏剧社,到校园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演出,增强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女子所与学校师生共同编排禁毒三句半,使禁毒宣传教育更易入脑入心;厦门所编排具有闽南特色的禁毒答嘴鼓,使禁毒宣传教育更具地方文化特色;榕城所与福建理工大学“互联网创客中心”共同研发“情景式”禁毒志愿宣教服务,将禁毒宣传教育寓教于乐;闽江所将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等专题与禁毒宣传教育相结合,拓展丰富禁毒宣传教育课内容。

  这些举措改变了以往说教式、填鸭式教育模式,让禁毒宣传教育好听、易懂,获得师生好评。

  三、聚焦便民服务 开展模式创新

  在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组建“绿盾”禁毒宣讲联盟,打造“一所一品牌”,全省10个强戒所下设10个禁毒宣讲团,组织开展“禁毒教育流动课堂”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专题教育活动,面向青少年提供更便捷的禁毒宣传服务,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禁毒宣传教育新模式。

  加强部门联动,女子所与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合作,组织禁毒宣传志愿者加入“闽姐姐空中家长学校”,通过“闽姐姐空中家长课堂”向全省妇女儿童开展禁毒宣传;漳州所联合民盟漳州市委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团队,为漳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禁毒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的“一月一校行”活动。加强基地建设,持续开放女子所、厦门所禁毒警示教育基地,一季度共有2000多名师生参观教育基地。

  加强信息化建设,研发升级“绿色守护”微信小程序,通过开设“毒品常识教育”“禁毒法规政策”“禁毒宣讲团预约”“禁毒基地预约”等功能模块,更加便捷、精准、科学地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线上科普+线下预约禁毒宣传活动等服务。

  下一步,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紧扣“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院校课堂化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探索“一站式”“全包式”“点单式”禁毒宣传新模式,不断提升禁毒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实现受众覆盖更广泛、教育内容更完善、合作共建更深入的工作目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贡献力量。(福建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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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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