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法治监狱的“江苏刻度”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6-2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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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民警现场执法管理的每一个标准,到提请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每一道程序,江苏监狱将“法治”这一抽象价值,拆解为可量化、可追溯、可验证的规则与节点,嵌入高墙执法的全周期、全链条,让其成为全省监狱高质量发展的文明标尺和刻度。

定衡度,执法标准系统集成

  “动作到哪,规范跟到哪,差一步都不行……”这是江宁监狱“吕宗奇工作室”课堂教学的现场。近年来,该工作室开设现场处置标准化课程,通过真实案例分析、现场动作演示、狱情模拟处置等方式,将“规范标准”转化为民警执法的“肌肉记忆”。自工作室成立以来,7批培训班425名学员顺利通过结业考试,一线实战部门民警参训率达100%。

  对此,江宁监狱通过严格对照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印发的监区执法工作制度汇编,先后调研完善民警执法流程工作指引和业务考核实施办法,汇编监区执法必备制度,构建覆盖各环节、全流程的制度体系。

  江宁监狱取得的进步,是江苏监狱全面深化执法改革的一个缩影。为构建覆盖执法管理全过程、各方面的制度标准体系,江苏监狱开展“标准化+”行动,系统研制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执法保障等领域执法标准,狱务公开热线服务规范等4项标准被列为省级地方标准。全省监狱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管理的氛围已然形成。

厘分度,执法用权规范清晰

  江苏监狱聚焦罪犯分流调动、岗位管理、计分考核、行政奖惩等“基层执法权”,在全国率先建立监区现场执法指引,实施罪犯岗位管理办法和计分考核实施细则,探索罪犯随机分流、跨监调动“四分离”等机制,用“硬杠杠”堵塞权力寻租机会,让每一个执法事项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面对这一问题,南京监狱全面排查高频业务,梳理整合罪犯生活管理、教育改造等共22项“基层执法权”,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细化实施细则,编制《民警基层执法权清单》,为规范行使“基层执法权”划定“总标尺”。南京女子监狱则在建立“基层执法权”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制定出“基层执法权”事项规范流程,以文、图、表形式绘制监区权力行使“路线图”,并在监区和会见室公开,晾晒家底,提升执法公信力。

  规范“基层执法权”运行,既有面上的探索,也有点上的突破。南通监狱结合监区执法工作实际,通过“问题表现、案例还原、执法规定、整改标准”模式,梳理汇总“计分考核错题集”,直观呈现执法风险点、易错点。通州监狱针对民警笔录制作中可能存在的表述不严谨、逻辑不清晰等问题,聚焦10类典型场景,编发《十类违规情形笔录模版》,有效解决民警执法无参照、标准不清晰的现实难题。

守矩度,执法办案改革破题

  一直以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都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门话题,让真心悔过的人能有重获新生的机会,让不思悔改的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这也是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最直接的期待。

  江苏监狱将恢复性司法理念深植执法办案全过程,在全国率先搭建起减刑假释全周期实质化审查体系,推动执法审查从“走流程”向“见实质”深刻转变,从“程序合规”向“实质公正”全面升级,把抽象的公平正义,转化为可量化、可追溯、可检验的执法实践,让法治之光穿透高墙,照亮每一处角落,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把更为精准的“尺子”这样被锻造出来——2020年建立集中办案机制,2021年推行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听证制度,2023年全面推行实质化审查工作规范,2024年探索提请减刑假释罪犯改造表现等证据质证审查机制……一条清晰的制度进阶之路,铺就了公平正义的坚实底座。

  ——探索专职化办案。高淳监狱优化警力配置,组建一支专业、稳定、高效的专职化办案警队,大幅压缩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宜兴监狱探索试行“部门+监区”分组会办机制,组织职能部门民警与监区办案民警协同集中办案,解决独立办案工作短板,形成工作合力;徐州监狱推行“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对证据存疑、社会关注案件提级主办、实地核查、联合会商,以“关键少数”扛起“关键责任”。

  ——构建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机制。浦口监狱总结办案经验、细化分类标准,全面推行减刑、假释案件监狱审查环节“繁简分流”机制,根据罪犯认罪认罚、考核期内违规情况、前科劣迹、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适用从宽情形等方面明确繁简分类标准,构建“标准明确、分类审查、简案快评、繁案精审”的办案体系,实现“繁简”案件动态转换,评审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推进“实质化”审查落地。常州监狱整合法律法规与制度规范,制定减刑假释实质化审查操作清单,将办案重点细化为可操作、可核验的审查要点,让民警执法有据,让社会感知公正;宜兴监狱推行“一步一查、一项一审”模式,从罪犯服刑开始即强化对改造证据的收集审查,让案件办理更具客观性和说服力;龙潭监狱将审查触角延伸至亲情通话录音,从只言片语中深挖悔罪真伪,对罪犯改造表现进行全方位、穿透式体检。

  2023年5月,针对罪犯多次提出的财产性判项“履行难”问题,无锡监狱成立调研攻坚小组,先后奔赴常州、苏州等7地中级人民法院,就建立监狱、法院刑事涉财产协作机制开展调研座谈,最终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刑事涉财产执行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罪犯核查、文书传达、调查联动等协作内容。

  机制建立后,监狱与法院通过设立联络员、协助查找被执行人、配合文书送达与提审等工作,执行效率显著提升。对于确无履行能力的罪犯,双方协同甄别并积极化解矛盾,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罪犯,法院对此予以通报,为监狱认定罪犯悔改表现提供重要参考。

  徐州监狱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度协作,先后探索财产性判项分期履行机制和民事赔偿连带责任按比例分割履行机制;浦口监狱成立罪犯财产性判项核查小组,从罪犯入监时就开展财产性判项及履行情况排查,并建立财产性判项履行专档;全省监狱与124家法院执行局建立联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渠道畅通。

  与此同时,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协作机制的试点,有力打通了刑事裁判涉财产性判项执行“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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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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