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出炉
投资者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护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21-12-03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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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网 程丹 

  今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办法》与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相衔接,对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适用情形和流程等作出规定,维护市场秩序,及时依法依规对投资者损失予以合理赔偿。

  今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显示,草案被列入年内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7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提出,“加快制定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实施办法等配套法规制度”“充分发挥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功能。”

  “新《证券法》引入行政执法和解相关制度,其中新增的第171条,规定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采取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等措施情况下的处理,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表示,这项机制是我国证券行政执法领域中的新探索,有助于合理有效运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及时赔偿投资者。通过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为投资者提供了及时有效救济的新途径,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弘扬诚信之风,为稳定市场秩序提供更强激励及必要约束。

  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在法律层面对证券领域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明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妥善解决了法律依据的问题。《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涉嫌证券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期间,被调查的当事人书面申请,承诺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期限内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被调查的当事人履行承诺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被调查的当事人未履行承诺或者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恢复调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中止或者终止调查的,应当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2021年4月公布的《期货法(草案)》和10月公布的《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对期货领域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也作了规定。

  此外,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也明确要求在证券期货领域设立当事人承诺制度。2021年7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其中第六项“完善行政法律制度”和第二十二项“增强证券执法能力”明确提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证券法,加快制定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实施办法等配套法规制度”“充分发挥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功能”。

  业内人士指出,法治化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办法》对证券期货领域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适用条件和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以规范该项制度的有序实施,从而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

  “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投资者保护。”上述业内人士指出,同时,坚持和强调法治透明、监督制约。不同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和解,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是一种法定的行政执法方式,必须严格依法办理,确保公平公正。一方面,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外部监督,另一方面,负责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工作的部门与负责案件调查的部门应当相互独立,内部监督制衡。

  该人士表示,建立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提高监管效率的有效方式,更加侧重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节约执法资源、尽快赔偿投资者损失等方面的综合性作用,有助于推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监管效能,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文律师表示,通过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有望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尽快恢复市场秩序,尽快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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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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