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10-28 09:59
分享到 打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23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司法部2023年第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

  司法部部长:贺荣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pdf

  附件2:《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说明.pdf

附件:

责任编辑: 朱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