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抓住“关键少数” 力促争议实质化解 潍坊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制度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6-29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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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起因申请人销售过期食品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潍坊市某区举行听证。申请人认为涉案商品超过保质期时间较短,不应给予行政处罚。

  本着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让申请人以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的方式参与复议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被申请人某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全程参加听证,围绕销售行为的违法性、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罚金数额的合法与合理性出示了证据依据。

  通过该负责人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申请人当场表示:“真没想到我能在复议时与局长面对面辩论,看来行政复议确实能为群众办实事。我认同这次行政处罚,愿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案实现当日收案、当日受理,受理后21天实质性化解。这标志着今年5月《潍坊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审理规定(试行)》(以下称《规定》)出台以来,制度创新效果初步显现。

  今年以来,潍坊市以“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和“实质性化解矛盾”为目标,从优化行政复议机制入手,制定《规定》,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对于重大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参加复议听证。听证主持人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担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对属于调解和解范围的案件,优先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规定》紧紧抓住行政机关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一方面推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复议环节参与案件听证,有助于行政争议的提前化解,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产生,实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目前,该制度已在潍坊市县两级全面落实,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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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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