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山东省威海市采取四项举措
高标准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7-2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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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山东省威海市以开展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统一体制、健全机制、拓展渠道、丰富手段四项举措,构建起标准化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实现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一是统一体制,实现监督体系全覆盖。坚持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在市县两级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局,代表本级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在市级33个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了承担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在镇街,确定由司法所承担执法监督职责,加强对镇街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已初步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市县镇三级执法监督体系,配备专(兼)职执法监督人员92人,执法监督触角延伸至行政执法最基层,有效提升了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二是健全机制,实现监督流程标准化。出台了《威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规范执法协调监督的内容、流程、标准、处理方式。自实施以来,共开展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8次,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10余处,全市行政执法案件败诉率降低了35%,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拓展渠道,实现监督力量专业化。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在全市范围内优选了26名执法监督工作经验丰富、法律素养优良的监督人员,组建了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为研究解决执法监督领域难点问题提供了智力支持。同时,积极拓宽行政执法监督社会渠道,建立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面向社会选聘20名社会监督员,丰富了监督人员专业构成,增强了执法监督力量。与山东省交通学院合作,打造了行政执法监督实践练兵基地,通过组织模拟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是丰富手段,实现监督效能大提升。依托“大数据+市场监管”系统,创新推广分级分类监管方式,截至目前,全市涉企行政检查频次降低了29.6%,问题发现率提高了23.3%,持续推动了涉企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探索打造了城市综合执法智慧管理平台,设置执法监督模块,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流程网上监督。丰富监督线索来源,建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与政务服务平台、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协作机制,在相关企业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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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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