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湖北省探索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协同体系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5-19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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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要求,有力服务支点建设,去年以来,湖北省在武汉、黄冈、恩施等地开展人民调解“防调化”一体协同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强化矛盾感知的“前哨”和纠纷化解的“末梢”功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高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据介绍,试点期间,试点地区聚焦“抓前端,治未病”,提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精准度;聚焦“便捷找,就地解”,提升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聚焦“多方管,联动调”,提升融合共治协同力;聚焦“依法办,流程畅”,提升人民调解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聚焦“解案结,解心结”,提升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能力;聚焦“创品牌,求实效”,擦亮人民调解湖北名片。

  试点工作实施以来,试点市州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群众自治为基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将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防范管控、大力推动调解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积极探索构建“一体化”人民调解新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实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道(乡镇),矛盾不上交,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贡献更多调解力量。

人民调解员“贴身”化解矛盾

  “是你撞的我!”“是你先撞的我!”2025年12月5日,在黄冈市武穴市花桥镇刘六西村,两名村民骑三轮车相撞,二人相互“甩锅”,吵了起来。

  “红色老兵”调解员余定国赶到现场,劝说二人休战,带着他们查看现场视频,认定事故责任。经过余定国的调解,责任方主动赔礼道歉,帮助修车,双方握手言和。这是花桥镇快速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

  黄冈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人民调解“防调化”一体协同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以来,黄冈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招募有觉悟、有威望、善调解、有热情、有精力的“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担任义务调解员,提高调解工作社会参与度,同时将村(居)法律顾问、退休法官、法律明白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调解员依法调处纠纷能力水平。

威胁机场安全的矛盾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是孩子的父亲,想看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她一次次刻意阻挠,我实在无法接受!”近日,武汉某机场一办公室内,某航空公司职员刘某情绪激动。一场牵扯民航人员的探视纠纷,亟待化解。

  刘某与妻子于2023年协议离婚,规定10岁的孩子由妻子抚养,刘某每周可探视子女1次。刘某因飞行任务密集、作息不固定,常常难以按协议约定准时探视,而妻子坚持严格按原协议执行探视。双方矛盾升级后,妻子试图以扰乱公共秩序的方式回应刘某到其家中砸门的过激行为。

  机场获知这一信息后,联动武汉市公安局某区分局某派出所、航站楼派出所、某区司法局某司法所、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平安办以及某街道品牌调解室等“三所两室”组建团队,积极展开调解,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经过长达14天的多轮沟通、反复调解,双方签署《调解共识确认书》,同意采取“柔性探视”方案:由孩子自主决定探视的具体时间与方式,矛盾就此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黄冈市,为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要求,该市从网格、村社等基础单元着手,常态化开展“十种排查”(网格排查、村社排查、乡街排查、市县排查、行业排查、舆情排查、平台排查、单位排查、信访排查、领导排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引向深入。2025年,基层司法所每月、县级司法局每季度定期组织排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排查8000余次,提前发现矛盾纠纷1.1万余件。

  另一个试点地区恩施州咸丰县,明确12个方面的排查主体和排查方式,通过经常排查、敏锐发现,将苗头性风险隐患化早化小。

确保每一起调解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恩施州司法局将咸丰县作为试点县,以“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思路推进试点工作。

  该县坪坝营镇杨洞易迁安置区作为全县最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居住着来自坪坝营镇31个村的507户2200名居民。前不久,搬迁户冉某与刘某因房屋共用防水问题爆发纠纷,甚至拔刀相向。县人民调解中心立即启动法治化调处预案,调集2名法官、2名干警及2名“金牌调解员”组成专业法治化调处团队,会同镇村干部直达现场。团队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情理疏导,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又耐心化解对立情绪,最终将这起极易升级的极端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解在矛盾现场,以法治化手段保障了安置区的祥和稳定。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不是简单的‘和稀泥’,而是要坚持依法办事,只有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才会让当事人真正心服口服。”咸丰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表示,为确保调解结果落地见效,中心建立“登记受理—分流转办—层级调处—司法确认—跟踪回访”全流程法治化闭环机制,并将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纳入乡镇、村(社区)工作考核,从制度层面保障调解工作规范运行。2025年,咸丰县县、乡、村通过规范化、法治化调解模式,共化解矛盾纠纷859件,调处成功率达99.6%。

  作为一个超大城市,武汉市同样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规范化工作,该市不仅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行业规范等方面的培训,2025年还建立健全各类制度规范16个,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支撑。

多元联动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养儿难防老,父子险成仇。2025年7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司法局八吉府司法所、综治中心会同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驻村律师,前往群联村联合调解一起因赡养费问题引发的家庭纠纷。

  当事人胡某某系八吉府司法所重点人员,因本人年事已高、生活困顿,与其子就赡养费产生矛盾,父亲说儿子不孝,儿子说没有稳定工作。村两委多次协调未果,遂邀请司法所、综治中心进行联合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与父子双方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和背对背调解,了解事件全貌、开展普法工作,调解员详细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从亲情伦理与法定义务角度进行疏导,通过多方共同努力,父子二人逐渐打开心结,最终就赡养金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共同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依法确认了该协议的效力。村两委也主动协助胡某某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至此,这起赡养纠纷在情理法的交融中得到圆满解决,父子重新和好,亲情得以延续。

  “我们凝聚多元解纷力量,充分发挥联动优势,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确保了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武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武汉市汇聚多元调解力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对婚恋家庭、邻里关系、欠资欠薪等多发矛盾纠纷领域开展定期排查,对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纠纷等新兴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进行了重点探索,不断提升多元解纷工作效能,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构建人民调解‘防调化’一体协同工作体系,落脚点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湖北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地区不断强化资源共享、力量共用,普遍建立和完善了警调、诉调、访调对接机制,全面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提升了人民调解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高效能治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做出了有益探索。(湖北省司法厅、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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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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