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红:做法律援助事业的“值更人”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07-1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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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 昊

  被山西省律师协会评为山西省优秀女律师、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聘请为特邀调解员、援助对象送来的锦旗不计其数……这一切都源自李文红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辛勤付出。作为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专职援助律师,李文红从工作站成立起就加入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行列。

  为了提高专业能力,李文红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条例,与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律师相互学习交流,积极参加工作站外派学习和疑难案件探讨。紧张的工作有时让她身心俱疲,但令人满意的工作成果又使她斗志昂扬。

  2019年5月至10月,郭某江等15名来自山西静乐、朔州、武乡等地的农民工陆续来到太原某餐饮公司,从事服务员、收银员、保洁员等工作。当年12月,因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15人向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承诺,将在12月25日之前支付10月的工资,剩余工资半年内支付。

  但郭某某并未兑现承诺,加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导致的停工,工人们的生活捉襟见肘。2020年5月,郭某江等人来到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接到指派后,李文红向小店区劳动监察大队调阅材料搜集证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注销等情形帮助工人们起草了民事起诉状,向小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前调解阶段,李文红与诉前调解中心法官进行沟通,多次联系郭某某,但郭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来,导致调解陷入僵局。后经法院与郭某某沟通及告知法律后果,郭某某同意一次性支付拖欠工人的两万多元工资。

  2020年6月,15名农民工收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后撤诉。对于李文红的奔走相助,郭某江等人深表感激。不久,李文红收到他们送来的锦旗,上写“百姓的贴心人 人民的好律师”。

  在李文红的日常工作中,劳动争议的处理是最常见也是最辛苦的,所涉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在李文红看来,无论金额多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都必须得到保障,援助律师应尽力为当事人挽回损失。

  来自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的武某一直在怀仁市某矿场从事井下工作。2018年1月,武某在安装皮带滚筒时不慎挤伤盆骨,经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盆骨和左肩胛骨骨折、尿道断裂。

  用人单位向怀仁市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并向武某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8万元、伙食补助费6540元及医疗费15万余元。但之前在申请工伤保险时,用人单位仅按照3000元的工资标准缴纳保险,而不是武某7000元的实际工资。

  武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李文红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武某应当依法提出仲裁请求。帮助搜集工伤保险待遇凭证、工资证明等一系列证据后,李文红又帮武某计算赔偿数额。

  2020年8月,经怀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武某21个月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4万余元、8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4.1万元、一次性陪护费2.9万余元,共计13.4万余元。得到合理赔偿的武某对李文红赞不绝口。

  这只是李文红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自2010年工作站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以来,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量有所增加,李文红变得更加忙碌和充实。

  因工伤住院公司不给赔偿、产假期间被解除劳动关系不给上保险……面对不同的困扰和难处,李文红总是耐心解答,积极寻找法律依据,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法律援助律师要设身处地考虑困难群体的利益和困境,做好心理抚慰,让他们获得认同感、增加信任感。”李文红说。

  除了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李文红还积极参加省公检法部门涉法涉诉纠纷化解活动,为多年上访人员答疑解惑,化解积怨和纠纷;每周一到两次在省法律援助中心驻省高院法律援助值班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山西省政务中心大厅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太原市总工会对来访的困难职工开展纠纷调解。

  疫情防控期间,李文红坚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办理援助案件,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法律援助工作。任职以来,她平均每年代理援助案件100多件,接待群众150多人,每年成功化解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3件以上。2020年,李文红共结案70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648万元。

  “援助工作已然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会秉持律师的职业操守,做良心和正义的‘值更人’,将法律援助事业做得更好。”李文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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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海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