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松:尽心做好妇女维权“娘家人”

来源:天津司法 发布时间:2022-07-2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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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是天津市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晓松获得的荣誉之一。

  在常人的印象中,获此殊荣的一般都是女同志,而他用自己扎实的工作积累,赢得了认可,成为万花丛中的一片绿叶。

  1998年,李晓松参加工作,一直在蓟州区基层司法所,2020年,

  他任职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妇女维权工作看似简单,但真实情况却是千头万绪。作为一名男性,在工作中,李晓松要做到“胆大、心细、脸皮厚。”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对当事人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为她们寻求解决方案,尽心做好妇女维权“娘家人”。

  2021年5月8日,蓟州区杨津庄镇40多人到法律援助心反映该镇某服装厂欠薪,经多次催要仍未给付。经了解,来访人员皆为女性,年龄分布在35-66岁,2019年起均在同一服装加工厂工作,所欠工资1000-7000元不等。了解情况后,李晓松带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值班律师、法律工作者各司其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当日立案,兑现了让群众少跑路的承诺。

  法院立案后,法律援助中心对此案全程跟进,通过多方努力,双方达成一致,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广依托乡镇司法所代为接收“援助申请”工作机制,这是李晓松带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妇女依法维权的创新招法。

  此外,他们还制定了《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民办实事措施》《上门服务办法》,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多年来,李晓松先后被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天津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天津市优秀平安志愿者、天津市最佳调解员,获得过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面对新的荣誉,李晓松格外“淡定”,他说,“荣誉只是鞭策我继续前行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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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