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冕:十五载法援路 情暖贫弱群体心

来源:牡丹江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7-01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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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有这样一位坚守法律援助事业十五载的巾帼律师张冕。她用专业与爱心,为贫弱群体撑起法治蓝天,见证了无数受援人在权益维护中重拾生活的希望,其先进事迹更是赢得了诸多荣誉与社会认可,下面让我们一同走进张冕的法律援助世界。

  张冕,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从事律师执业30年,一级律师。曾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司法部“十二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优秀案件承办人、黑龙江省优秀律师、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人物访谈

  问题一:因为您是法律援助工作者,今天的访谈我们就从了解法律援助开始吧,法律援助工作都包括什么内容?

  张冕: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民事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执业依据就是国家颁布的法律援助法,主要援助人群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城镇低收入者、军人军属、新业态就业人员,及其他符合法定援助条件的人群等。

  问题二:您从什么时候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了解到您接触法律援助工作这么多年,一定是有所付出,您对这项工作有什么体会?

  张冕:我是在2007年开始接触法律援助工作的,当时我还是专职的社会律师,从那时候开始,除办理社会案件外,我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时间义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包括刑事、民事、劳动仲裁等案件。并义务为社会提供普法宣传服务,还有黑龙江省12348法网、政府机关、群团组织、社区、学校、乡村、驻牡军警部队、企业等单位安排的接访、普法、培训、走访、答询等工作。在2021年6月,我转隶到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法援律师。我对这项工作比较深的体会是,法律援助受援人的群体比较特殊,大部分存在身体上、精神上、文化程度、经济状况、家庭监护等的缺陷和缺失的情况,而且他们比常人更需要权益维护,因此法援工作与其他社会案件相比,占用的工作时间和付出的工作精力较多,比如受援人基本上法律意识淡薄,调查取证难度大,对侵权人基本信息陈述不清,案件周期长等,甚至有些受援人情绪极其不稳定,有自残自杀的倾向,这些都需要极大的工作耐心和耐力。当然,工作取得圆满结果后,我为这些受援人感到非常的高兴!

  问题三:在法律援助法颁布后,对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您认为是否取得了成效?

  张冕:这些年来,牡丹江市司法局和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和成果,我在工作中深有体会,让工作开展更顺畅了,这些离不开政府和上级单位的保障和支持,也离不开那些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同仁们的辛勤工作,使国家法律援助的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使贫弱群体切实体会和享受到了党和国家所给予的真诚关怀和救助力量。这些受援人心怀感激,有的致送锦旗,有的甚至给新出生的孩子取了与援助律师相同的名字,有的积极参加各类普法活动,从群众的角度宣传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说明法律援助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这些就是成效,也是对我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所付出的最好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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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