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司法部表彰

来源:威海市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21-07-0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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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司法部通报表扬“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中,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自2020年5月份司法部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以来,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四结合”文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让困难群众“少跑路”、“跑对路”,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了有效法律援助服务。

  与疫情防控相结合 畅通复工复产援助渠道

  开展“助力最美逆行者”行动,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等群体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开辟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同时启动经济困难个人声明制度,对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功能,并在“爱山东”APP和“法治威海”公众号设置相应板块,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充分发挥威海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在普及法律知识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每天安排3名律师值班,群众只需拨打电话“12348”,即可获得免费法律咨询。2020年5月份至今,热线平台共解答来电咨询3.2万余人次。

  与脱贫攻坚相结合 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

  以“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日”活动。“扶贫日”期间,全市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1次,发放宣传材料1800余份。与市扶贫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全市2.4万余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在人民法院、看守所、工青妇老残等有关单位设立了工作站,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镇街(村居)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2020年5月份至今,全市共办理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2538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800余万元。

  与根治欠薪相结合 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

  以服务实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两清零”目标,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依法治欠·温情护薪”主题宣传月等活动,以法律咨询、法律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有效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的沟通联动,对相关部门提供的农民工欠薪线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第一时间回应,有处置有安抚。2020年5月份至今,全市共办理916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6次。

  与提升满意度相结合 着力加强案件质量监管

  牢牢把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的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提升服务场所、服务人员、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标准化水平,努力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综合运用庭审旁听、征求办案机关意见、质量评查等措施,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切实加强对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按照一案一卷,一卷一评,一评一补的“三一原则”,强化评查结果应用,将评查结果作为差别化发放补贴、承办律师库人员调整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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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海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