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持续推进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来源:云南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2-0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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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云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在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已实现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对于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理顺看守所值班律师工作流程、建立有效值班制度,明确各单位的权利义务,促进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10月,云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又制定出台《关于法律援助管理机构驻看守所工作站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

  一是开展值班律师工作,组织律师为来访人员和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站负责在押人员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工作,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工作站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受理。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看守所在押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进行普法知识教育,解答在押人员法律方面的问题。细化看守所和法律援助管理机构任务分工,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依法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