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李沧:法律援助“三突破” 春风化雨惠民生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21-12-08 21:14
分享到 打印

  近年来,青岛市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有求必应、应援尽援”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惠及民生”的职能作用,强理念、重质量、严管理、树形象,在深化制度改革中谋发展,在创新惠民举措中促提升,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在转变工作观念上求突破

从“被动受理”到“主动作为”

  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标,打破“群众上门申请,中心接待受理”的传统工作观念,积极创新,主动作为,分别在李沧区法院、李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李沧交警大队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便民岗、在21家区属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在11个街道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23个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大力推进基层接待窗口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宣传矩阵作用,以“法律援助六进”为切入点,依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主动为群众上门讲政策、送服务、找援助。以点到线,以线带面,将法律援助惠民举措带到千家万户,在解答法律咨询的同时主动阐明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既解答了广大群众的法律问题,也解决了他们的诉讼难题。

在优化服务模式上求突破

从“先补后办”到“先办后补”

  依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实施法律援助“容缺受理”机制。针对申请人诉讼时效将届满、必须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有其他紧急、特殊情形的,在初步审查申请人经济情况后,可先提供法律援助,后补办相关手续,解决了困难群众急需办理法律援助却又缺少材料的问题。同时,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还为辖区一、二级残疾人,低保户办理了《法律援助卡》,持卡人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而无需提交相关经济状况证明,便捷感受法律援助带来的温暖。

在创新便民举措上求突破

从“单一维度”到“双向延伸”

  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聚焦群众“上班没空办事”“周末无处办事”的难点痛点问题,积极推出双休日服务、午间服务和延时服务等便民举措。在双休日与工作日午间正常办理业务,对已到下班时间尚未办好的事项,提供延时服务,切实将便民举措落到基层、落在实处。在服务时间得以纵向延伸的同时,法律援助还在覆盖空间上进行横向扩展,实施“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李沧区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一体化、标准化服务,无差别地办好全市法律援助受理审批业务,让群众畅享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