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法润江苏 情暖民工”专项行动

来源:江苏司法行政在线 发布时间:2022-01-0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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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2021年底至2022年2月底,江苏省司法厅将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法润江苏 情暖民工”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四项行动。

  “线上线下”送法行动

  开展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向各类市场主体和经营管理人员广泛宣传劳动就业、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国家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政策措施;向农民工宣传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大家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

  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深入了解市场主体需求,按照“共性问题全面反馈、个性问题一企一策”方式,协助做好劳动用工相关规章制度与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查、合规管理和风险评估等活动,重点排查影响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因素。

  强化民工维权“执法监督”,突出工程建设、消费服务等重点领域,督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加强工资支付日常执法,支持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及时就地”解纷行动

  组织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深入企业、工地、劳务市场等,尤其是辖区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就薪资支付和工伤保险等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全面了解纠纷信息。

  突出非诉服务平台化解纠纷主阵地作用,加强各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大力宣传推广使用“苏解纷”微信小程序,方便农民工在线申请办理非诉业务,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处置效率。

  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网格+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功能作用,畅通、规范农民工群体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变集中化解为及时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绿色通道”援助行动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农民工专门窗口设置,在建筑工地维权告知牌中增加法律援助服务指引。

  积极发挥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站、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线阵地作用,设置醒目标识,加大值班频次,就近为农民工提供咨询、劳务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针对农民工欠薪、包括工伤在内的人身损害维权事项,免予经济状况核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建立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繁简分流机制,涉及人数少、案情简单的案件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涉及人数众多、情况紧急的群体性案件提前介入,先行受理。

  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指导力度,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全程留痕机制,将集体讨论、庭审旁听、跟踪督办制度落到实处,实行重点案件执行阶段跟踪办理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帮助农民工真正拿到赔偿款。

  “协同服务”维权行动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一条龙”法律服务资源,为农民工提供简化审批程序、远程视频咨询、网上业务办理、电话预约公证等惠民服务;进一步优化12348法律服务热线“7×24”服务,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触角,打造集微信、移动APP、智能自助机于一体的服务矩阵,让农民工便捷获取法律服务。

  加强与人社、民政、发改、市场监督、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凝聚区域资源统一调度、矛盾纠纷分流指派、重大纠纷跨层级会商等工作合力,共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保障支持,联动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民生问题。加强律师协会与工会联动协作,以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为重点,开展法律咨询、代理涉法涉诉案件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江苏省司法厅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如何让农民工权益有保障、真正得实惠,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细化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坚持常态化督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及时掌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分析阶段性效果并动态调整推进举措,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切实通过活动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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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